2019年广西轻工技师学院招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简事业单位增人手续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轻工技师学院是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职业院校,直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院创建于1978年,前身为广西轻工高级技工学校,是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自治区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学院位于南宁市江南区,拥有石柱岭、五象、兴宁三个校区,占地总面积近百亩。学院现有在校生5000多人,教职工240多人。办学40多年来,学院已发展成为一所办学规模大、办学水平高、教学质量好、设施设备全、校园环境美的技师学院。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其中实名编制6名,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广西轻工技师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
(二)应聘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报名首日);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五)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六)符合招聘岗位其他条件要求,详见附件《岗位信息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任一环节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www.gxt.gxzf.gov.cn)、广西轻工技师学院校园网(www.gxqgjx.com)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www.gxt.gxzf.gov.cn)、广西轻工技师学院校园网(www.gxqgjx.com)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 月4日至2019年11 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网上、电话或邮寄材料等其他形式报名。
3.报名地点:南宁市江南区石柱岭一路13号广西轻工技师学院综合楼二楼学院办公室(209室)。
4.报名要求: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者或所报岗位名称和公布的岗位名称不对应均视为报名无效不得进入资格审查程序。报名表一旦提交后不得变更。
(2)应聘人员须先填写《广西轻工技师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贴上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3)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提供以下应聘材料: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否则取消资格,并须提供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带二维码的)、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职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四份(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提交2张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其中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职业资格证不做硬性要求,报考计算机操作员(后勤控制数)需要提交高级工职业资格证。查验材料后原件退还本人,复印件不退还。
(4)应聘人员必须对其所填报的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应聘人员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办理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1.报名时现场主要审查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年龄等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2.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广西轻工技师学院校园网(www.gxqgjx.com)上公布,公布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应聘岗位等信息。
3.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按照笔试公告(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和广西轻工技师学院校园网发布)的要求在笔试开考前两天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现场确认和办理准考证。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必需的综合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工作技能和业务能力。各岗位考试都须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
1.笔试、专业技能测试
除了计算机操作员岗位以外,所有开考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必须参加笔试。除了会计岗位以外,所有开考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必须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同一个岗位使用同一套笔试(专业技能测试)试题。
(1)笔试公告发布
在确定笔试开考岗位后,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和广西轻工技师学院校园网站发布,同时公布笔试开考岗位、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2)笔试开考比例
拟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如因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1:3的开考比例,需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或因特殊情况需降低开考比例(符合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文件相关规定),须经报请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核准后及时发布变更公告,并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后开考。
(3)笔试内容、方式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应具备的公共知识、职业教育知识、专业知识等,考试内容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90分钟,成绩采取100分制评分,笔试结束后安排集中阅卷评分。
(4)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是按照岗位类别或专业,对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操作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及经验进行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为30-50分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采取100分制评分,由考官现场评分。
(5)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计算
会计岗位按照(笔试成绩×100%)核算综合成绩;计算机操作员岗位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100%)核算综合成绩;专业教师岗位按照(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核算综合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得作为进入面试人选。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只是作为进入面试环节的条件,不计入后面的总成绩。
(6)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公布
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24小时内(如遇周末则推迟到最近的工作日当天)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广西轻工技师学院网站上公布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根据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每个岗位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得作为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开考比例
若招聘岗位需求人数与该岗位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开考比例,须经报请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核同意后方能开考(如笔试已经同意降低,面试环节就不需重新申请)。
(3)面试公告发布
面试前5天,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广西轻工技师学院校园网发布面试公告。
(4)面试方式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
①会计和计算机操作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按100分制评分,面试时间为15分钟(含2分钟审题时间),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②专业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的面试方式,按100分制评分,试讲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试讲主要从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仪表教态、试讲整体效果等几个方面综合考察应聘者的教学能力。试讲内容范围为与应聘岗位相应专业有关的专业课程内容,具体试讲内容及试讲方式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广西轻工技师学院网站上公布。
(5)面试合格分数线确定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其中,经主管部门批准或因应聘人员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应聘者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招聘的下一程序。如某岗位所有应聘者的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及以上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6)面试成绩计算
会计和计算机操作员岗位: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专业教师岗位:面试成绩=试讲成绩
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核程序,不予聘用。
(7)面试成绩发布
每个考场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该考场考生面试成绩及相应岗位排名,考生确认本人面试成绩并签名。全部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和相应岗位排名将于面试结束后24小时内(如遇周末则推迟到最近的工作日当天)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广西轻工技师学院校园网公布。
(四)考核
1.面试结束后,学院根据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第一名如出现成绩并列者,则同时进入考核程序。自愿放弃考核资格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人选,如出现递补考核人选成绩并列者,则同时进入考核程序。没有递补人选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进行,同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不真实的,或重要的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4.对考核不合格的,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学院组织通过考核的拟聘人员到具有三甲以上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指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医疗机构的通知》(桂人社函〔2019〕160号)文件要求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若某岗位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以上规定条件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并组织考核和体检。拟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拟聘人员的面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学院审定后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广西人事考试网、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广西轻工技师学院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因无考核、体检合格人选或报考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而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将在公示中注明。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办理入编和聘用的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4802012。
(三)招聘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0771-4883585,何老师
附件:
广西轻工技师学院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