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104人公告

来源:防城港市人才网 2019-10-16 13:26:22
  2019年度防城港市防城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自治区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和《关于印发〈防城区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防区人社发〔2015〕33号)精神,结合我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用人需求,经防城区人民政府同意,2019年拟面向广西区范围内公开招聘防城港市防城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0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人数


  计划面向广西区范围内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04名,其中,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的招聘岗位21名,采取直接面试方式的招聘岗位83名。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三)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为1983年10月31日至2001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卫生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条件可放宽至40周岁(40周岁及以下为1978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因个人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而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四)曾违法违纪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五)受处分期间的;


  (六)在中央及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信息发布


  公开招聘公告在防城港人才网(www.fcgsrc.com)上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8日—10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双休日正常报名)。


  (三)报名地点: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山海大道8号)。


  联系人:刘泰东、谢晓健。


  联系电话:0770-2216802,18877013426,0770-2216803,13977713921


  (四)报名材料: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与报考岗位条件所需的证件、材料到现场报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提供现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所提供的材料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验后退还)。另交近期同底小2寸蓝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报考人员需提前下载填写《2019年度防城港市防城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打印一份带到报名现场。凡报考者提供材料不实,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不得同时使用新旧两种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


  (五)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由防城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发布的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如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把关不严,由此产生不良后果的,承担全部责任。


  (六)报名缴费: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字〔2010〕269号文件规定,收取笔试考试费每科每人50元。本次招聘考试笔试共设1个科目,因此本次考试收取考生笔试考试费每人50元,面试不收取考生费用。考试费用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收取,并出具收费发票。


  (七)领取准考证


  考生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收费发票于2019年10月31日—11月1日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六、考试


  (一)考试方式


  1.属于防城卫生院招聘的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2.属于其他乡镇卫生院招聘的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笔试


  1.笔试科目。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以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公共科目为《医学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50分。


  2.笔试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比例的,予以开考。达不到1:3比例但确需在今年补缺的岗位,须报经防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方能开考。


  无人报考或通过减少招聘计划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防城港人才网上公布。


  3.笔试时间:2019年11月2日(星期六)下午3:00-5:00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实行严格的验证制度。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笔试。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防城港人才网公布。根据笔试总体水平和招聘岗位的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三)面试


  1.面试方式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


  2.面试组织实施


  由防城港市防城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并要在2019年 11月6日前制定面试工作方案,并送区人社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3..面试人选确定


  (1)需要进行笔试的岗位,在笔试合格成绩的基础上,每个岗位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范围。


  (2)采取直接面试的岗位,符合招聘条件人数超过招聘岗位人数3倍的,按实有人数组织面试。


  (3)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个别岗位达不到面试规定的比例,又确需进人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防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5.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统一在防城港人才网上发布面试公告,公布面试人选。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面试。进入面试的人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通知考生参加面试。考生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于2019年11月7日—11月8日到原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6.面试时间:2019年11月9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


  7.面试地点


  详见《面试通知书》。


  8.面试实行严格的验证制度。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面试。


  9.面试成绩


  满分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经防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由面试人员当场签字确认。


  七、考核和体检


  考核、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考核、体检公告在防城港人才网发布。


  (一)考核、体检人选的确定


  1.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岗位人选: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成绩+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同一岗位末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同时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2.采取直接面试的岗位人选: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同一岗位末位考生面试合格成绩相同时,同时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二)考核


  考核应当组成考核组,考核组由两个人以上组成。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计生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材料,对能否聘用给予考核结论。


  (三)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过程中,与体检者有应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岗位:在考核、体检合格人员中,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成绩+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同一岗位末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合格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面试合格成绩都相同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根据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采取票决的办法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采取直接面试的岗位:在考核、体检合格人员中,以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同一岗位末位考生面试合格成绩相同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根据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采取票决的办法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在防城港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公示不合格或公示后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考核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防城区卫生健康局按管理权限呈报审批,并按规定办理入编、岗位聘用等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定编定岗不固定人”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用人新机制,按所聘任的岗位执行相应岗位、绩效工资标准,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办法按国家、自治区现行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岗位上的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


  九、加强领导,强化监督


  (一)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工作,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要主动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作出处理。


  十、其他


  (一)本次防城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次防城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专业(学科)类别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设置。


  附件1:2019年度防城港市防城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2019年度防城港市防城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防城港市防城区卫生健康局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防城港市防城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0月15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