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内蒙古镶黄旗公安局招聘特警警务辅助人员38人简章

来源:镶黄旗人民政府 2019-10-17 10:29:59
镶黄旗公安局招聘特警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为切实加强公安特警队伍建设,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内公发〔2018〕22号)和《锡盟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锡署办发〔2017〕128号)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警警务辅助人员,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根据旗公安局及森林公安局工作需要,公安局计划招聘30名特警警务辅助人员,森林公安局计划招聘8名警务辅助人员,共计招聘38名,招聘共设3个岗位:
 
  特警岗位(1):招聘人数10人,退役士兵,男性,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历及以上。
 
  特警岗位(2):招聘人数18人(其中公安局10人,森林公安局8人),男性,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特警综合岗位(3):招聘人数10人,男女不限,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品行,政审合格,无违法违纪记录;
 
  3、年满18周岁以上(2001年10月17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
 
  4、退役士兵报考人员需高中及同等学历以上,其他报考人员需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镶黄旗户籍(2019年1月1日前取得镶黄旗户籍);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能力;
 
  8、身高:男172㎝及以上,女162㎝及以上;
 
  9、具备招考专业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政治审查不合格的;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5、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7、因违规曾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考工作按发布简章、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核、笔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及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考务工作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委托专业考试机构负责。
 
  (一)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核
 
  1、报名地点设在旗公安局,由工作人员按照招聘简章确定的招聘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2、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时间为2019年10月24日至2019年10月28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节假日不休息)。
 
  3、报名时,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职位,同时须下载并填写《2019年镶黄旗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内容需机打)。
 
  4、应聘人员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专科、本科等学习经历以及个人工作简历,退役士兵须完整填写高中及服役经历。
 
  5、报考人员报名时,本人应携带好报名登记表、岗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报名地点进行报名,并现场资格确认。
 
  ⑴《报名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刻光盘)、近期白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4张;
 
  ⑵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现场确认;
 
  ⑶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⑷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6、资格现场确认重点审核考生身高、语言表达能力及考生报考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审核不予通过。
 
  7、报考费为70元/人(报名费20元、考务费50元),应聘人员在审核通过后,应及时现场交费。在报名审核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对于笔试缺考人员不予退费(建档立卡户、低保户家庭及孤儿,可免收报考费及体检费,须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8、笔试准考证领取
 
  准考证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报名登记表原件或被委托人携带委托证明、身份证原件和报名登记表原件到旗公安局领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下同)原则上不低于3:1,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旗公安局特警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减少、取消岗位计划招聘数。
 
  2、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警务辅助人员综合知识测试》,笔试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公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本次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场按标准化考场设置,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汉文试卷的人员,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人员,须用蒙古文作答;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考点设在镶黄旗,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借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护照参加笔试。
 
  4、政策加分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5、笔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按照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笔试成绩在镶黄旗政府门户网站、镶黄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平台和镶黄旗公安局微信公众平台上公布。
 
  (三)体能测试
 
  1、笔试成绩公示后,按照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2: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环节,对因末位成绩并列而超过2:1比例的,并列考生全部进入体能测试范围。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者有效期内的护照参加体能测试。
 
  3、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见附件三)相应年龄标准对照实施,按对应标准分为合格或不合格。
 
  4、对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按笔试总成绩排名,并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如有笔试总成绩相同人员,将依据考生体能测试1000米或800米跑项目时间成绩确定排名。
 
  5、如出现体能测试合格人数达不到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从相应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重新等额递补参加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对体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或因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体能测试时间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宜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医疗机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进行。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增设体检项目:毒品现场检测阳性不予聘用。
 
  3、对体检环节出现空缺岗位的,按体能测试合格人员的笔试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4、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2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五)政审及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及体能测试结果,确定拟公示人员,镶黄旗公安局招聘特警辅警人员领导小组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有关规定,对拟公示人员进行严格政审及考察。对拟公示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综合素质,同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是否适宜此项特殊工作,提供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并形成考察材料。对政审及考察环节出现的空缺岗位,按体能测试合格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政审及考察期结束后,由此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生总成绩、体能测试结果、体检、政审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旗政府门户网站、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平台和旗公安局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招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环节出现空缺岗位,按体能测试合格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聘用
 
  本次招聘人员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和《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暂行办法(试行)》进行管理,不占用事业编制,不纳入编制管理。聘用人员要服从工作岗位安排,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经考核发现不适宜从事特警警务辅助工作的,取消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酬及待遇
 
  聘用后薪酬待遇按《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锡署办发〔2018〕82号)所规定标准执行。
 
  五、纪律监督
 
  由旗公安局纪委负责本次招聘全部环节的纪律及监督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笔试、体能测试、考察政审、体检等环节有作弊行为,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四)本简章由镶黄旗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479-6222016
 
  镶黄旗公安局特警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16日
 
  附件1.xls
 
  附件2.xlsx
 
  附件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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