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防城港东兴生态环境局招聘公告

来源:东兴市人民政府 2019-10-17 10:57:22
  防城港市东兴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简章


  一、招聘单位:防城港市东兴生态环境局


  二、招聘岗位:工作人员 2名。


  三、招聘性质:编外聘用。


  四、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任何不良记录;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有耐心、有热情;服从安排、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史;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招录岗位具体要求


  (一)岗位要求:


  1、无恐高症、色盲等不适宜参加环境保护工作病症;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因个人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而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4.曾违法违纪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的;


  6.在中央及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六、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有意向者请填写附件《防城港市东兴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通过E-mail、信函、传真方式发送报名表进行报名。


  电子邮箱:以电子邮件(邮件主题为“应聘+姓名”)的形式将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dx7682873@163.com。


  邮寄地址:东兴市高兴大道北东兴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十楼1009室,邮编:538100。


  (二)报名时间及联系人: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2019年11月1日


  联系人:符荣华


  联系电话:0770-7694900(含传真)。


  (三)本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发出面试通知。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另行通知。


  (四)面试:面试当天报考人员须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进行审核。包括: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书、职业技术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凡报名者提供情况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


  (五)聘用和待遇


  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三个月的试用期考核。试用期间,工资15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达到岗位要求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一签,工资为2500元/月(含个人应缴保险部分,约400元),并按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五险一金。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重新签订合同予以续聘。本单位可根据考核结果对聘用人员作留用或解聘的决定。


  附件:防城港市东兴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防城港市东兴生态环境局


  201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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