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深圳光明区应急管理局专干招聘12人公告
来源:深圳市光明新区政府在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9-10-17 17:59:55
深圳市光明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公开招聘专干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局公开招聘12名专干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岗位详见《光明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专干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2.十八周岁以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本公告及附件《深圳市光明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所列的岗位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不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18日(星期五)起至2019年10月31日(星期四),报名时间截至10月31日下午17:00。
(二)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
①报考者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和扫描件)打包压缩,发送至电子邮箱(ajjbgs@szgm.gov.cn),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岗位编码+姓名”;②报名资料书面件将在考试时统一收取,请务必留存好报名资料书面件。
2.报名资料
①《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表内要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扫描)(附件2);
②报名人员信息表(附件3);
③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验原件交复印件);
④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先交学历学位电子验证证明,毕业后补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⑤学历电子备案注册表(学信网上电子认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⑥计划生育承诺书(附件4);
⑦无违法犯罪承诺书(附件5);
⑧任职回避承诺书(附件6);
⑨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3.温馨提示:
①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7:00;②咨询联系人:彭小姐;联系电话:0755-23242834。
(三)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9年10月15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资质或工作经历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
3.我局将在11月7日下午5:00前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对符合条件报名成功的考生进行回复。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由我局统一组织,由我局统一划定笔试合格线,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招聘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结合,其中笔试占比50%,面试占比50%,总分为100分制。通过资格审核的考试人员名单将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时间、地点
报考者凭工作人员报名表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资格复审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我局安排资格初审之外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同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审核单位留存。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者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
六、确定拟用人选
经考试、资格复审、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的人选。
七、办理入职
拟聘人员与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具体工作由深圳市光明区应急管理局统筹安排。
八、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光明区专干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事项
本次招考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1.光明区应急管理局,投诉举报电话:88211697,邮箱:yjglj@szgm.gov.cn;
2.光明区纪委监委机关,投诉举报电话:88211630;
3.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投诉举报电话:88215747。
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光明区应急管理局
2019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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