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人才3人公告

来源: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10-18 09:44:08
 
2019年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公
 
  因工作需要,经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1.浙江省嘉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为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承担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环境应急监测和风险预警监测工作,为重大活动与重大案件提供生态环境监测保障。为全市生态环境管理与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对县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协助做好全市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工作,编制并提供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报告和有关生态环境状况分析报告。2009-2012年连续4年被浙江省环保厅评为全省优秀监测站,“十一五”环境质量报告获全省一等奖、全国二等奖,2008年全省技术比武三等奖(5年1次),2008-2011年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考核优秀单位等。
 
  2.嘉兴市生态环境应急监控与事故调查中心,为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承担生态环境信访与纠纷调处工作;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生态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应急物资准备、一厂一档等基础性工作;全市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环保涉稳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应急与调查,指导被污染事故破坏的生态环境修复和重建;组织开展环境风险、污染程度评估,预测、预报较大以上环境事件风险;开展应急人员培训,组织应急演练。
 
  二、招聘计划和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推出岗位3个,招聘工作人员3名。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本次招聘在全国范围内面向社会(在职)人员或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
 
  (三)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学位等要求。社会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19年11月15日前取得(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方式分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
 
  1.现场报名时间与地点:
 
  (1)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1月15日(工作日上班时间),嘉兴市生态环境局人事处(嘉兴市祥和路516号819室)。
 
  (2)2019年10月26日(9:00-12:00),吉林大学前卫南区体育馆篮球馆(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报名人员于规定时间持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1月15日。
 
  报名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稿发送至报名邮箱:jxhb0573@163.com,文件名为“应聘岗位+专业+姓名”。相关报名材料可在考试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3.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黏贴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
 
  (2)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10日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结果通知本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学科)要求参考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设置(审查),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要求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2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实施,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以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按招聘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社会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和各种规定保险。
 
  五、监督和联系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纪委市监委驻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指导和程序监督。招聘程序参照《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执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将发布于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sthjj.jiaxing.gov.cn/),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联系电话:0573-82056639  联系人:陈老师
 
  监督电话:0573-82159555    82228947
 
  附件:2019年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 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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