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市总工会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工会改革创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工会工作人员队伍,经研究决定,郴州市总工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其中财务、审计人员2名,文秘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工作人员4名(其中财务审计人员2名,文秘人员2名)。
三、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2、热爱工会工作;
3、不限制性别;
4、身体健康。
四、招聘职位与报考条件
(一)财务人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2、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有工会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
3、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熟悉工会基础知识,有较好的组织协调、文字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操作;
4、具有较强的财务、审计方面专业技能,有从事过财务、审计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二)文秘人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2、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有工会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
3、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熟悉工会基础知识,有较好的组织协调、文字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操作。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6日—2019年10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2、报名地点:市总工会组织宣传教育部(郴州市国庆南路420号市职工服务中心318室)。
3、报名方式:现场个人报名。
4、报名要求:
(1)需填写《2019年郴州市总工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从郴州市总工会官网http://www.zgh.czs.gov.cn/下载,需用A4纸张打印)一式2份;
(2)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大学毕业证和相关资格、学历证明等正式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时需交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4)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用。
5、由市总工会组织宣传教育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市总工会官网进行公布。
6、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联系电话:0735—2116176。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科目:具体时间和地点待定,以市总工会电话通知及郴州市总工会官网公告为准。笔试科目内容为政策理论知识及工会基础知识,文秘、财务业务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录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成绩计算办法:笔试成绩分值为100分,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
3、计划选聘人数与笔试参加人数达到1:3时正常开考,如未达到,根据实际报名人数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
(三)面试
按选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如遇笔试分数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范围。
面试成绩分值为100分,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
面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核
按照招聘岗位1:1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并以电话通知。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市总工会统一安排进行,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市总工会承担。
2、考核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有关要求进行。考核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初定人选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体检和考核情况,按1:1的比例拟定聘用人选。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郴州市总工会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监督
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5—2116168,传真:0735—2116179。
(八)聘用及待遇
1、被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
2、工资待遇:
(1)月工资2600元左右;
(2)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3)工会会员按规定享受工会福利;
(4)其他待遇按市人社局临聘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3、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2300元/月。试用合格后,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六、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的参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已聘用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假舞弊的;
3、有其他违法违纪情形的。
本公告由郴州市总工会负责解释。
附件:2019年郴州市总工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郴州市总工会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