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市珠晖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20人公告
为保障社区工作力量,根据《衡阳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实施意见》(衡组通〔2015〕68号)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三、招聘人数
社区专职工作人员20人。
四、报名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
(二)197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四)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体检标准;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含触犯刑律被免除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存在侵占集体财产、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组织、煽动或参与非法上访的;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如吸毒人员、违反计划生育人员等)。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招聘结果和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珠晖区党政门户网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6日— 10月28日(截止2019年10月28日下午5:30)
2.报名地点: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地点:珠晖区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509室,联系电话0734—3331570。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要求:
(1)报考者须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提供近期正面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提供错误信息或资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每人收报名费100元。
(三)资格审查
由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会同相关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按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内容侧重于时事政治、社区工作以及文字表述能力等相关内容,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突发事件应变能力等,满分100分。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同名次的考生一并参加面试)。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由评委当场评分并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按体检对象与招聘计划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为1次。体检地点待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由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会同相关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部门联审和政治考察。
(七)公示和聘用
经珠晖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考察合格的人员,在珠晖区党政门户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聘用人员分配到社区,并签订《聘用合同》。
七、有关事项说明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珠晖区党政门户网。
(二)本招聘方案由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珠晖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