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四川南充嘉陵区事业单位考调2人公告
南充市嘉陵区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嘉陵区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土壤肥料管理站决定面向全省事业单位公开考调2名工作人员(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
本次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职位及条件详见《南充市嘉陵区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附件1)。
二、考调对象及条件
(1)须具有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干部身份;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
(3)具有2年及以上实验室检测工作经历;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考调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工作经历、年龄计算时间均截至2019年11月5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干部)试用期未满的;
(2)未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调考试报名仅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考调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公告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区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才能报名,报名成功后现场领取《考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考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审查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5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南充市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嘉陵区建业路2号)。
3、报名时须带上以下资料:
(1)毕业证原件、复印件1份;
(2)在职在编事业干部相关证明复印件;
(3)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实验室工作2年及以上的证明。
(5)2张2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4、明确要求。
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南充市嘉陵区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了解考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以及备注内容、注意事项等,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与自己条件完全相符的考调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所有考生必须在报名处留存有效联系方式,因考生误留(漏留)或联系方式不畅通而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报考者对职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考调单位和考调单位主管部门(0817-3631050)。
(二)缴费确认。本次考调不收取报名费用。
(三)职位调整。本次考调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
四、考试
1、考试方式及主要范围。考试采取实验室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方式及范围详见《南充市嘉陵区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方式 及主要范围一览表》(附件2)。
2、考试时间及地点。考试的时间、地点祥见考试通知书。
考试人员凭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考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考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考调资格。
3、考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考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考试结束后,由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3个工作日内在嘉陵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告实际参加考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体检人员确定根据考调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成绩相同,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下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3天由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嘉陵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上网查阅。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须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采用本条第(一)款的办法递补体检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不再递补。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实绩、群众基础、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调人员,并在嘉陵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报考单位、报考职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调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调或调动资格。公示期间(含公示后)因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拟调取得调动资格,调动人员在接到调动通知半月内到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调动手续,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视为放弃,不予递补。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考调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对考调工作中弄虚作假,不认真审核把关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对参加考调的违纪违规人员,取消其考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十、特别提示
1、公告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嘉陵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考试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公告要求的考调条件系指从报名起至办理调动手续时报考者均须完全符合考调条件及要求。
4、考调单位、主管部门、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公告咨询电话:0817-3631641(嘉陵区人社局事业股)
监督电话:0817-3631035(嘉陵区纪委办公室)
附件1.南充市嘉陵区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附件2.南充市嘉陵区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方式及主要范围一览表
附件3.南充市嘉陵区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南充市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