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安康镇坪县事业单位遴选19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干部队伍建设,参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有关规定,拟面向全县为县纪委监委等6个单位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和岗位
(一)遴选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考试考察相结合择优遴选原则。
(二)遴选岗位
县纪委监委5名、县委办3名、县委组织部5名、县委宣传部2名、县政府办2名、县人社局2名。如报考人数低于遴选人数则相应缩减遴选计划。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遴选范围为全县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工勤人员身份的除外)。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高、理想信念坚定,忠诚、干净、担当,公道正派,严谨务实,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工作表现好。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
2.有较强的文字综合、组织协调能力。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须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5.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职位的工作需求。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有问题的;
5.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研究决定、公示、调入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镇坪县人民政府网、镇坪县党建网及美丽镇坪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3日—10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2.报名地点:镇坪县委大楼一楼(原县委基层办办公室)。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填写《镇坪县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连同有关资料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1个遴选单位。
4.报名所需材料:
(1)《镇坪县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严格追责。
(三)资格审查
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遴选单位严格按照遴选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根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内容为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时政及中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公文处理与写作等综合知识,满分100分。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执本人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均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占比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若综合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入围,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笔试综合题成绩高者入围。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各遴选单位按照组织人社部门规定程序进行。主要对入围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事项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考察不合格人员不得列为拟遴选人员。
(七)公示
拟遴选人员在镇坪县人民政府网和镇坪县党建网及美丽镇坪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试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结果的人员,确定为遴选人员,进行三个月的试用期。
(九)调入
试用期满,对胜任工作岗位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中共镇坪县委组织部 镇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