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珠海斗门区人民检察院司法辅助人员招聘10人公告
来源: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检察院
2019-10-23 15:09:32
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检察院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粤政发〔2015〕10号文件要求,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检察院拟招聘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本次招聘职位为检察业务辅助类10名。
一经录用与珠海学子锦程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派遣至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检察院工作。其招聘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和我院共同负责;其工资、社保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代发、代缴,日常管理、考核由我院负责;其劳动合同由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与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签订,职责、权利与义务书及保密承诺书由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与我院签订。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报考岗位工作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至2019年11月1日止)。
5.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学或法律专业,获学士以上学位,熟练掌握计算机文字录入技能。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优先录用,待遇从优。主要从事检察业务辅助工作。
6.上述人员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他不宜担任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4日至2019年10月27日 (截止至下午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注:以下报名资料(拍照或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xzjc_hr@ezhiduo.com。邮件标题需注明“应聘合同制职位()+姓名”字样,如:应聘合同制职位(检察业务辅助类)+张三。
3.报名资料:
(1)填写《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检察院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本人签名后提供扫描件;
(2)报考者近三个月彩色免冠大一寸照片电子版;
(3)报考者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扫描件;
(4)学历、学位证件扫描件;
(5)留学回国人员报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等扫描件各一份;
(6)报考者若为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资格审查:
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考试、录用资格。入围面试人员,需于面试前提供报名资料的原件。
5.准考证领取: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注意查收电子邮件《准考证》,及时打印准考证并签名,以备考试现场查验(准考证查收和打印时间2019年10月29日至2019年10月30日)。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竞争性选拔方式,考试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分数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为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不指定任何教材。
2.打字测试
测试考生计算机录入能力:看打(时间15分钟)。
3.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4.面试有关事项,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电话通知。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侧重考察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等,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的内容、标准由我院确定,满分100分。
六、体检
入围体检人员将于体检前被告知指定集合地点和集合时间。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名额按总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排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试用期2个月,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与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派遣至我院工作。考核不合格的,退回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所出现的空缺,或出现辞职情况的,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首次签订合同期为1年,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
2.聘用人员不办理户籍迁移和工作关系调动(符合积分入户条件的,我院提供协助);
3.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八、工资福利待遇
报考人员一经聘用,酬薪待遇按珠海市斗门区相关规定的标准执行,享受五险一金。
九、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
珠海学子锦程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0756-2294555,17724101060
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检察院:0756-5520314,5889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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