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招聘控员内工作人员1名公告
来源: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网
2019-10-24 09:41:43
佛山市顺德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2019年招聘控员内工作人员公告
佛山市顺德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控员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佛山市顺德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控员内工作人员职位表);
6.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9年11月6日至2019年11月8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30—5:00时)。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凤南路1号门口保安室。
(三)报名所需材料
考生须提供报名表、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小型汽车类准驾车型驾驶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及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3张。考生自行下载填写附件2《顺德区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控员内工作人员报名表》(A4纸双面打印,不得改动版式)。
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公布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名单
同一职位符合职位条件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取消或延期该职位报名工作。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名单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公布。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方可参加笔试。
三、笔试面试
1.笔试。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按要求参加笔试。笔试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不指定考试用书及复习范围。笔试时间和地点将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通知。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职位上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5的比例时,对已过合格分数线人员进行面试。
2.面试。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进行测评,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考生名单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予以公示,同时公布面试的时间及地点。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四、体检和考察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1名体检和考察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考察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五、录用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由本单位拟定入选对象,并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后,没有异议的,进入录用程序。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发现问题影响聘用、自动放弃的,由本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人选。
六、录用人员管理和待遇
(一)经考试录用的工作人员,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二)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统一签订首次期限为3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及试用薪酬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信息发布网站
有关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录用公示等相关招聘信息在以下网站公布:
1、中共佛山市顺德区委组织部:
http://zzb.shunde.gov.cn/new/
2、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政务网:
http://www.shunde.gov.cn/gongan
咨询电话:
孙先生、张小姐:0757-22639361
佛山市顺德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
2019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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