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共湘潭市委政策研究室选调公告

来源:红土地一湘潭组工公众号 2019-10-24 10:07:03
  2019年中共湘潭市委政策研究室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中共湘潭市委政策研究室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与职位(岗位)


  选调范围:湖南省范围内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工勤岗位人员)。


  选调职位(岗位):


  从事政策理论、经济运行、社会管理、党的建设等领域分析研究、参谋服务工作岗位科员4名,其中公务员(参公)3名,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干部1名。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单位(参公单位)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1年;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符合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尚在新录用(聘用)试用期内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以上工作经历、服务年限等计算时间均以公告之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及相关信息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相关信息均在湘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红土地”湘潭组工网、湘潭市人事考试网等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6日。


  2.报名地点:中共湘潭市委政策研究室办公室(湘潭市岳塘区双拥中路1号市委大楼13楼1310室)。


  3.报名资料:①《中共湘潭市委政策研究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1张(附电子版);③毕业证、学位证或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事业编录用<聘用>审批表复印件;其他有关能证明个人能力、业务的材料(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稿或发表的文章)。所有资料用A4纸打印。


  4.报名方式:


  ①现场报名。携带报名资料到湘潭市岳塘区双拥中路1号市委大楼13楼1310室报名。


  ②网络报名。将报名资料拍照或扫描发至电子邮箱:379145186@qq.com并主动与我室进行联系确认。


  ③联系电话及传真:0731-58583159


  (三)资格审核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接到考试通知后,凭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 4:1(含4: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相应核减选调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选调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选调计划。


  (四)笔试面试


  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笔试,笔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文稿写作能力,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为3:1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可降低或核减选调计划。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重点测试逻辑思维能力、语言组织能力,成绩现场公布,满分为100分。


  (五)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分实地考察和工作考察。实地考察:通过到考察对象工作单位审查其“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基本信息,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进行考察。工作考察: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考察,考察时间1个月。对基本情况不实、资格审查不符、政治表现不好及能力素质与岗位不适的对象,取消其选调资格。


  体检和考察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人选时,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不超过1次,并按规定的程序对其进行体检和考察。


  (七)公示与调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分别在相关网站和我室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本次公开选调由中共湘潭市委政策研究室负责解释。


  附件:《中共湘潭市委政策研究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湘潭市委政策研究室


  2019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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