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莆田市北岸开发区东埔镇招聘工作人员8人公告
来源: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
2019-10-24 17:25:40
莆田市北岸开发区东埔镇关于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北岸开发区东埔镇人民政府拟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1
司法协理员1名;
任职要求:
1.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无违法、违纪、失信记录;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电脑操作熟练;
2.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须于1979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男女不限;
4.工资待遇:月工资3000元左右(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年(含试用期);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工资15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签;享受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5.工作要求: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职责;对不胜任工作的给予解聘。
二、岗位2
代理会计 1名;
任职要求:
1.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无违法、违纪、失信记录;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电脑操作熟练;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财务会计类专业,有会计证者可放宽至全日制中专;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须于1984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性别不限。
4.待遇面谈;
5.工作要求: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职责;对不胜任工作的给予解聘。
三、岗位3
相关工作人员6名;
任职要求:
1.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无违法、违纪、失信记录;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电脑操作熟练;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须于1984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性别不限;
4.工资待遇:月工资3000元左右(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年(含试用期);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工资15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签,试用期满后享受每月300元的满勤奖,一年发放一次;在续聘情况下,每增加一年工龄,每月基础工资增加50元,从次年开始,逐年增加。
5.工作要求: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职责;对不胜任工作的给予解聘。
四、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确定人选。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采取网络报名,请将所需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dpzzzb2011@126.com。所需材料: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获奖证书等(招聘结束后资料不退回)。
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25日-2019年10月31日。报名者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13859836028(微信同号)
东埔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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