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莆田市公安局文职人员管理中心招聘人才7人公告

来源: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10-25 09:37:00
 莆田市公安局文职人员管理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公告
 
  为了适应我市公安相关岗位的高层次技术需求,莆田市公安局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高层次专业人才招聘公安文职人员,共计划招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要求
 
  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安文职聘用条件;
 
  3.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4.具备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志愿从事公安文职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含试用期),并符合市组织人事部门规定的招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名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或免于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服务年限不满(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以上年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辞退、试用期等有关的资格条件,均以2019年10月14日为截止时间(其中2020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放宽至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年龄条件中,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指1983年10月15日至2001年10月14日期间出生。
 
  服务期满(含试用期)的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应征得所在机关同意方可报名。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1、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传真或邮寄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1月15日。
 
  3、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 系 人:黄琳
 
  报名地点:莆田市公安局文职人员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594-2772750 传真:0594-2772034
 
  通讯地址:莆田市公安局文职人员管理中心 (莆田市荔城区东圳东路2006号)
 
  邮编:351100
 
  4、报名材料。报名应提交《莆田市公安局文职人员管理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报名表》、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复印件各一式两份及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网下载的学位查询结果各一式两份。其中,网络报名及邮寄报名的报考者需在报名截止日前寄出报考材料,以寄出地邮戳时间为凭,有条件的报考者最好以传真方式将报名材料传真至莆田市公安局文职人员管理中心,并电话确认。
 
  5、资格审核。莆田市公安局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需要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现场复审所需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有:《莆田市公安局文职人员管理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报名表》一式2份、与报名表同底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6张以及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2份及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网下载的学位查询结果各一式1份。
 
  四、面试
 
  1、面试内容:各岗位所需相关知识,不指定复习范围,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办法以参照招考公务员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
 
  3、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含面试时因其他考生放弃造成1:1及以下比例的),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面试的具体事项届时另行通知。
 
  五、体检
 
  1、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选。(依成绩高低最多可进行二轮递补)。
 
  2、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部分行业、部门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以及有关文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缺席者,取消录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考核
 
  1、莆田市公安局按1:1比例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组织考核。考核工作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2、考核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七、聘用
 
  莆田市公安局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对体检和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相关网站进行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八、其他事项
 
  通过招聘程序所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工作由莆田市公安局组织,由市纪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组参与监督。
 
  莆田市公安局政治部
 
  2019年10月24日
 
  附件:
 
  1.莆田市公安局文职人员管理中心高层次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doc
 
  2.莆田市公安局文职人员管理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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