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苏南京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39人公告

来源:南京市江北新区 2019-10-28 08:11:00

  南京市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编外备案管理卫技人员公告


  南京江北新区是第十三个国家级新区,根据江北新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经新区党群工作部批准,南京市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19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9名编外备案管理卫技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39名,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请见附件1《南京市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编外备案管理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江北新区官网、南京江北新区官方微信公众号、智联招聘网、龙虎网等网站同时发布。


  二、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5.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31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10月31日。


  6.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9日8:00—2019年11月4日12:00。


  2.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邮箱报名,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将不接受报名。应聘者在南京市江北新区官网(http://njna.nanjing.gov.cn/)通知公告栏,点击“南京市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编外备案管理卫技人员公告”图标并下载报名登记表,将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至报名邮箱:mjy19771212@163.com。(邮件主题:社会事业局报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本人姓名)。


  3. 注意事项


  (1)应聘者下载附件2对应的报名登记表,登记表是Word文档,在原文件内填写报名信息,不得修改表格结构,不得以其它文档类型上传报名表(如:pdf格式、Excel文档、图片格式、Html文档等),否则视为无效报名。文件名主名部分修改为应聘者姓名+身份证号(如:张三3201121***********)。不得重复发送报名表,如因填写错误确需重发的请电话联系告知(联系电话025-68553451)。


  (2)应聘者应按岗位要求和报名的规定,如实、认真、完整、准确、规范地填写有关信息,不需上传其它资料。


  (3)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邮箱报名后,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才算报名成功。


  (二)资格审核


  1. 根据招聘公告确定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工作经历、年龄及其他资格条件等进行资格审核。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 资格审核时间:2019年11月6日—11月8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不再另行通知。


  3. 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旭东路629号。


  4. 资格审核须携带材料:资格审核须由考生本人参加,携带已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按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工作经历(岗位)证明等,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等。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5. 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在电话(或短信)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南京市江北新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资格审核处(南京市江北新区旭东路629号)领取笔试准考证,请资格审核合格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6. 缴费: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现场缴费笔试费用100元/人;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时现场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7.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急需用人、基层紧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计算总成绩。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社会事业局有关部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详见《岗位信息表》,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3)笔试成绩出具后,对符合面试条件的,将在江北新区官网上进行公示,其他考生可到南京市江北新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查询。


  2.面试


  (1)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形式对应聘者进行考察。面试成绩总分100分,设置60分的合格线,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直接淘汰,无录用资格。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背景调查


  1.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由招聘单位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背景调查。


  (五)公示、聘用


  1. 公示:根据体检和背景调查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江北新区官网(http://njna.nanji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2. 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因体检、背景调查不符合要求、拟录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录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录用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 劳动合同签订及待遇: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录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录用人员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薪酬待遇按照编外备案管理人员有关规定执行,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缴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


  四、招聘咨询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025-58050053


  南京市江北新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025-68553451


  本公告由南京市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和委托招聘的南京市江北新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南京市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编外备案管理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南京市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编外备案管理卫技人员报名登记表》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


  南京市江北新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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