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北衡水卫生学校附属医院选聘2人公告

来源:衡水卫生学校 2019-10-28 10:08:33
  衡水卫生学校附属医院2019年选聘公告
 
  按照市政府批准的2019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增人计划,经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拟选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9年我院拟选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衡水卫生学校附属医院2019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一)。
 
  三、选聘程序
 
  1、发布信息。
 
  自2019年10月25日衡水卫生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聘信息。
 
  2、审查资格条件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打印《衡水卫生学校附属医院2019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报名表》(见附件二)。报名现场需提交:纸质报名表一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职称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两份及原单位同意报名意见书。由我单位办公室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或电话通知。
 
  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11月4日至11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
 
  现场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衡水卫生学校附属医院三楼办公室(红旗大街925号)
 
  陈老师18333812622曹老师18333812655赵老师18333812616
 
  3、测评考核。
 
  (1)测评
 
  由医院组织应聘岗位相关学科专家依据应聘人员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专业理论知识、论文论著、科研课题等情况对其思想政治表现、品德品质、知识水平、专业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测评打分。根据测评得分和选聘岗位计划,分岗位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实践操作考核人选,比例内末尾测评成绩并列的都进入实践操作考核人选。
 
  应聘报名人员达不到3﹕1比例的,直接进入实践操作考核环节。
 
  确定的实践操作考核人员名单,将按规定发布在衡水卫生学校网站的“通知公告栏”,请考生关注。
 
  (2)实践操作考核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实践能力和作为临床医师的综合素质。采取百分制,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成绩的平均分为最终成绩。
 
  根据选聘计划和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应聘人员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测评得分+实践操作考核得分。综合成绩并列者,实践操作考核得分成绩高者优选。
 
  如果实践操作考核人选不形成竞争的,采取评委投票方式确定,同意票达到半数以上的,确定为体检人选。
 
  确定的体检人选名单,将按规定发布在衡水卫生学校网站的“通知公告栏”,请考生关注。
 
  4、体检。体检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有关规定执行。由于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考试成绩、体检情况、考核材料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报人社部门办理手续。
 
  四、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衡水卫生学校附属医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8333812622
 
  衡水卫生学校
 
  2019年10月25日
 
  附件一:2019年选聘岗位表.xlsx
 

  附件二:衡水卫生学校附属医院选聘岗位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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