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内蒙古赤峰红山区选聘教师93人公告

来源: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政府 2019-10-28 10:35:05

  赤峰市红山区2020年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区师资队伍建设,更好地满足社会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解决近年新建中小学岗位需要,现选聘部分红山区城区中小学教师,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聘计划


  本次共选聘93人。


  城区初中(62人):语文教师16人、数学教师10人、英语教师3人、音乐教师1人、体育教师7人、美术教师2人、政治教师4人、历史教师5人、地理教师4人、生物教师5人、物理教师3人、化学教师2人。


  城区小学(31人):语文教师10人、数学教师10人、音乐教师4人、体育教师4人、美术教师3人。


  三、选聘条件


  (一)职业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身体健康,具有相应种类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所报岗位学科与任教学科一致)。


  (二)学历及专业要求:


  1.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


  2.教育部公布的“双一流”高校的全日制研究生,且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学科一致;


  3.部分综合性“双一流”大学本科生(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南开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等),且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学科一致;


  4.省属重点师范大学的全日制研究生,且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学科一致。


  (三)其他要求


  1.应聘者须具有赤峰户籍,限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往届高校毕业生应聘。


  2.应聘人员录用后须无条件同意6年内不得申请调动,并签订相应书面协议,该协议存入个人档案。


  3.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的人员。


  (2)无三方协议的人员。


  (3)曾受过刑事处罚及正在立案调查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开选聘公告。通过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红山区教育教学网及部分高校等网站发布公告。


  (二)网络预报名。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确认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符合条件者可直接下载《红山区2020年公开选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表》进行填报并自行打印。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报名表电子版发至3158755287@QQ.com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三)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布的面试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和面试,需携带毕业生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可携带所在院校毕业证明、学位证明、教师资格证明)。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定责任。


  (四)组织面试


  1.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根据所报岗位,在现行国家中小学教材内自行选择试讲内容,要求使用普通话,并有适当的板书内容,时间8分钟,满分100分。


  2.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过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红山区教育教学网及部分高校等网站发布。


  面试结束,现场宣布个人分数。所有人员面试结束后,立即公布全部面试人员成绩。如同一学科选聘计划名额中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时,另行组织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现场召开选聘领导小组会议,按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


  (六)现场为拟录用人员签发《红山区拟录用通知书》。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档案邮寄到教育局,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选聘待遇


  录用人员工作单位为红山区城区中小学校,列入财政全额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政策。


  六、纪律监督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选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隐瞒个人信息的人员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七、其它事项


  1.应聘人员要保持所留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面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2.本公告由红山区公开选聘高校毕业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3.咨询电话:0476-8861136  18947628989 13684768235


  附件:红山区2020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表.doc


  赤峰市红山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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