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湘潭雨湖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选调公告

来源:雨湖区人民政府 2019-10-28 11:58:31
  2019年雨湖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切实做好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决定,现面向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以事择人、人岗相适,采用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调。


  二、发布公告时间、选调范围及计划


  1.发布公告时间:2019年10月25日


  2.选调范围及计划:面向雨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选调3名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资格条件


  参选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实绩突出、群众公认、身体健康,同时还应分别达到以下标准和要求: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年龄在 45周岁以下(1973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相关专业;


  3.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雨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具有2年及以上在编工作经历,并在拟调出单位工作一年及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至2019年10月31日。


  (二)不得参加选调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交流使用的,曾受到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待处理的;


  5.因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的(含触犯刑律被免于刑事处罚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信息发布平台


  本次选调工作程序为:制定选调方案—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拟选调公示—录取选调。


  本次选调工作全程信息在“湘潭市雨湖区政府官网” (www.xtyh.gov.cn)公布、公示。


  【重要提示】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网上通知,特别要关注选调计划调整、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信息,错过时间的,后果自负。


  (一)发布公告及宣传发动(10月25日-11月4日):


  10月25日在湘潭市雨湖区政府官网发布公告,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宣传,要求全区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响应,动员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选拔。


  (二)报名(11月5日-8日)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5日至11月8日。


  报名地点:雨湖区政务服务大楼四楼401办公室(雨湖区韶山西路197号)。


  报名方式:根据选调条件,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的方式现场报名。由组织推荐的必须要征得本人同意后报名,个人自荐的必须要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人员需提供的相关资料: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1)报名登记表(附件1,用A4幅面纸张打印,附电子照片);(2)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3)本人身份证、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资格审查(11月11日-13日)


  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者的资格和条件进行初审,报选调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准考证领取时间:考生于11月15日到雨湖区政务服务大楼四楼401办公室(雨湖区韶山西路197号)领取面试准考证。


  (四)面试(11月16日)


  面试对象: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


  面试比例:面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2,达不到1:2相应核减选调计划并在雨湖区政府官网发布调整公告。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的测试要素包括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专业技术素养、仪表气质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实施。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2、考察


  区纪委、区人社局、区医保局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的表现。对在考察中发现政治表现不好等影响选调情形的对象,取消其选调资格。考察环节放弃或不符合要求的选调人员不予选调,选调计划出现空缺时,按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及选调手续办理


  选调领导小组综合各方面意见、情况,研究确定3名人选,对拟调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依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五、有关事项


  1.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资格,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2.选调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雨湖区选调区医保事务中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58205975  58205872


  举报电话:58205757


  附件:2019年雨湖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同意报考证明.docx


  雨湖区选调区医保事务中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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