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河池市委编办选调公告
根据《河池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办法(修订)》(河人社字〔2017〕188号)等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中共河池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河池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编办(市绩效办)〕决定在河池市范围内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岗位及名额
河池市绩效评估中心文秘1名、会计1名,共2名。
二、公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原则;干部回避的原则。
三、公开选调范围
河池市在职在编的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
四、报名资格条件和岗位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立场坚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 市直单位以外人员要有2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
4.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文秘岗位工作人员: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在各类报刊媒体上发表文章或撰写重要文稿者优先。
2.会计岗位工作人员:会计与审计类、财政金融类专业毕业;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2年以上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试用期内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本次选调工作人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11月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分别在河池人才网、中国共产党河池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同步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可采取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19年10月29日起至2019年11月4日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待通知面试时持材料原件进行审核。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
(1)《中共河池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亲笔手写)。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其他资格证书等。
(3)近三年年度考核表。
(4)近期5寸全身生活照1张。
(5)提供1-2篇本人撰写的重要文稿、综合文稿或宣传报道文章。
报名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市委编办(绩效办)电子邮箱hcswbbrjk@163.com。
4.报名地址:河池市金城中路296号,河池市直属机关大院一区综合楼11楼,邮编:547000,联系电话:2775525。
《报名表》可通过登录河池人才网(http://www.hcrc.net.cn)和中国共产党河池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http:// www.gxhcsbb.gov.cn)下载。
(三)资格审查。由市委编办(绩效办)组成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编办(绩效办)人事教育科,负责公开选调具体事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选调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请务必保证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资格。
(四)面试。面试人选由办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按照选调岗位名额与应选人员1:3的比例,从通过资格审查的应选者中,择优确定面试人选(应选人员不足3人的,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考察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通知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调计划1:1确定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做出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七)公示。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选调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八)调动。公示期满无异议,对选调人员实行1个月跟班学习,跟班学习期间未发现有不适合优选岗位工作情形的,正式办理调动手续。
附件:中共河池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河池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