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建莆田市医疗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硕士研究生3人公告

来源:莆田市医疗保障局 2019-10-29 14:42:32
 莆田市医疗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2020年招聘硕士研究生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积极吸引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到我局就业,根据事业单位聘用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下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其他条件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热情,吃苦耐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出生日期是1989年10月15日及以后出生,学历及相关证书获得时间截止2019年10月15日,2020年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或辅修证书的时限可放宽至2020年12月31日。
 
  3、具有较好的文字基础和综合能力;
 
  4、因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上有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须将研究生毕业证书(仅限往届生)、硕士学位证书(仅限往届生)、报名表(见附件)、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照片)(仅限应届生)、身份证及所有相关证书(如:海外留学的需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复印件各一式一份送(寄)至莆田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办公室,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594-2308098
 
  邮政编码:351100
 
  联系地址: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北街159号310室
 
  电子邮箱:fjptybjztjy@163.com
 
  四、报名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1月15日(一个月),逾期恕不受理。
 
  五、招聘程序
 
  采取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考核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查。
 
  2、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人员进行面试。超过1:1比例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含60分)方为合格;小于或等于1:1比例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3、面试内容。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内容。
 
  4、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且提前一周在莆田市医疗保障局网站(http://www.putian.gov.cn/ptybj/)公布。
 
  六、体检
 
  1、人员确定。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实行(行业、部门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医院。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允许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3、体检组织。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核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1:1比例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考核。
 
  考核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计划生育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八、聘用、递补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集体研究确定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都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选,并报送市人社局在相关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市人社局予以核准。原则上应在一个月内办理聘用手续。
 
  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或其他原因放弃的,原则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合格线上考生面试成绩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其他事项
 
  通过招聘程序所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必须在2019年10月15日前(2020年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20年12月31日)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真实证明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选签订聘用合同后,必须与所在单位服务满五年以上。
 
  招聘工作由莆田市医疗保障局组织,中共莆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驻莆田市财政局纪检组参与监督。
 
  莆田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10月15日
 
  附件:莆田市医疗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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