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面向国内外招聘公告
来源:海口市人民政府
2019-10-30 13:18:28
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公告
规划建设江东新区是建设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重大举措,将努力打造全面深化改革试验区的创新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展示区、国际旅游消费中心的体验区、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保障的示范区。
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实行“法定机构+市场运作”的治理服务模式,负责江东新区开发建设、运营管理、招商引资和制度创新等,加挂海口临空经济区管理局,实行一体化运作。
按照海口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现决定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多个岗位人才。
一、招聘岗位(35人)
序号 | 部门 | 岗位名称 | 招聘数量(名) |
---|---|---|---|
1 | 管理局 | 副局长 | 3 |
总工程师 | 1 | ||
2 | 党政办公室 | 主任 | 1 |
副主任 | 1 | ||
主管 | 3 | ||
3 | 规划建设部 | 部长 | 1 |
副部长 | 1 | ||
主管 | 2 | ||
4 | 自贸推进部 | 部长 | 1 |
副部长 | 1 | ||
主管 | 2 | ||
5 | 经济发展部 | 部长 | 1 |
副部长 | 1 | ||
主管 | 3 | ||
6 | 计划财务部 | 部长 | 1 |
副部长 | 1 | ||
主管 | 1 | ||
会计 | 1 | ||
7 | 临空发展部 | 部长 | 1 |
副部长 | 1 | ||
主管 | 3 | ||
8 | 行政服务中心 | 主任 | 1 |
副主任 | 1 | ||
主管 | 2 |
二、报名条件
本次招聘面向国内外,无国籍及身份限制,欢迎国际人才踊跃报名。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诚信廉洁,勤勉敬业,积极进取,勇于担当,职业素养高;
(二)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有特别要求的除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一定年限的相关岗位工作经验;
(三)具有全球化、国际化视野,有较强的改革创新能力,良好的口头表达、沟通协调及综合分析能力,服务意识强;
(四)有良好的履职记录,工作业绩突出;
(五)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岗位有特别要求的除外);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工作岗位有专业任职资格要求的,应具备国家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任职资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纪律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年龄及工作年限计算均截止至2019年10月30日。
招聘岗位名称、主要职责及专业条件详见附件1:《招聘岗位名称、主要职责及专业条件》。
三、报名
(一)报名方法及时间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请应聘者于2019年10月30日至11月13日17:00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邮箱:hjdbzhk@163.com(请按“应聘XX岗位+姓名”为邮件标题,例如“应聘党政办公室主任+张三”)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14:30~17:00
咨询电话:0898-66255950,0898-66255953(王先生,易女士)
(二)报名资料
1.应聘报名表(见附件2);
2.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职(执)业资格证、任职文件及奖惩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其中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
四、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将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心理在线测评、考察、体检、录用等流程进行。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于2019年11月15日至11月19日进行。
(二)笔试安排
笔试将于2019年11月23日(星期六)举行,以专业能力测试为主。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职位的比例不低于5∶1方可进行考试,未达到比例,相应减少招聘计划人数。如招聘计划人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5∶1的,取消该职位考试。经资格审查进入笔试的人员名单、笔试时间和地点将于2019年11月19日21:00前在“海口江东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并通过短信+电话形式通知。
(三)面试安排
面试将于2019年11月24日(星期日)举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职位数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入围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将于2019年11月23日21:00前在“海口江东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并通过短信+电话形式通知。
五、录用及待遇
凡参加面试且工作地在海口市外的人员,将给予差旅(交通费用和住宿费用,其中交通凭票据实报实销,住宿费用不超过350元/天)补贴,原则上不超过3000元人民币/人。
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实行企业化、市场化的用人制度,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执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任相应岗位,其试用期起始时间确定为本人上岗时间;考核不合格的,结合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招聘职位没有合适人选的,取消该职位的公开招聘。
薪酬待遇参照海口市公务员3倍及以上薪酬发放,并按相关政策足额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可以申请享受人才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购车及子女入学等待遇。
六、注意事项
1.请如实提供应聘资料,我们对应聘信息及提交的应聘资料严格保密。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2.请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以便我们能及时与您联系。
3.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从未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考试辅导培训课程,也从未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招聘过程中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不收取任何费用。
4.了解更多招聘信息及动态,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海口江东发布”。
5.本次招聘的最终解释权归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所有。
附件:1.招聘岗位名称、主要职责及专业条件
2.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报名表
(招聘岗位名称、职责、条件及报名表,请关注微信公众号“海口江东发布”或登录中国海口政府门户网http://www.haikou.gov.cn/下载和查询)
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
2019年10月30日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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