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2020年应届生35人公告
来源:金华人才网
2019-10-30 14:53:39
金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金华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细则》有关规定,金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计划面向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前公开招聘35名编内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
具体岗位详见《金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前公开招聘编内教师计划》。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有志于教育事业;
2.专业对口,具有与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在聘用手续办理后1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3.身体和心理健康。
(二)应聘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211工程”院校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2.第一批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应届毕业生(美术、体育、中职财会教师可为第一批录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学前教育教师可为第二批录取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应届毕业生;融媒体、工业机器人、钢琴、舞蹈、特殊教育和康复教师可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
3.师范院校或本科第一批录取的应届硕士研究生。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金华人才网、金华教育网等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网络报名: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11月20日。
应聘者填写《金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教师招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上的照片须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并附上高校期间成绩材料扫描件;荣获优秀毕业生、奖学金(含学子英才奖)、竞赛奖项和担任学生会干部等材料的扫描件;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扫描件。以上扫描件分类压缩打包(以“应聘学科+姓名”命名),发送至应聘学校邮箱(详情见附件3)。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需在11月24日上午12:00前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到浙江师范大学报名现场接受资格复审。
现场报名及网络报名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11月24日上午(8:30~12:00),地点:浙江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多功能厅。
应聘者应递交:⑴身份证;⑵《金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教师招聘报名表》;⑶《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⑷报名资格相关佐证材料;⑸成绩材料;⑹各类荣誉、比赛及奖项材料;⑺担任学生会干部等其他材料。(⑷~⑺项材料酌情提供)
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三)考试
报名条件合格人员,于11月24日下午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通知书。
学校参考学习成绩、所获荣誉、竞赛奖项等情况量化考核择优,按3:1确定入围考试人员。报名不足岗位按实际符合报名条件人数进入考试。
考试由各招聘学校组织实施,在市教育局监督下开展。考试采用说课和面谈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内容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其中部分岗位需进行相关技能测试,详见附件1)。
总成绩为说课(占50%)加技能测试成绩(占50%)之和。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四)拟聘用、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1确定拟聘用对象,签订就业协议。
(五)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对象正式聘用前需进行体检、考察,体检、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工作标准和程序执行。体检、考察合格者,在金华市教育网进行拟聘用公示。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体检、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接到举报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协议,不再递补。
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在校期间受过处分至毕业时未撤销的;2020年7月底前未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非师范类毕业生要求在聘用手续办理后1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监督
金华市教育局成立教师招聘工作监督小组,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招考纪律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79-82469795。
五、考试成绩及公示查询
考试成绩及公示详见金华教育网(http://www.jhedu.org/)公告栏,不再另行通知。
咨询单位:金华市教育局人事处;咨询电话:0579-82469795。
六、其他
1.聘用后执行服务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在本校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不得申请调离。
2.其他未尽事宜由金华市教育局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解释。
附件:
金华市教育局
2019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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