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韶关新丰县人民法院司法辅助招聘9人公告

来源:新丰县人民政府 2019-11-06 09:24:17
  2019广东韶关市新丰县人民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为充实新丰县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人员队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2019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有9名(其中:书记员(速录员)4名,执行助理5名),详见附件(2019年新丰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职位表)。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
 
  (二)年龄要求在28岁以下(1991年11月1日后出生),需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或本科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包括函授、电大、自学考试等国家承认学历);是退役军人的,大专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同等条件下,具有政法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四)书记员(速录员)性别不限、执行助理限男性,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行政、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有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政法工作的。
 
  三、考生报名流程
 
  (一)报名形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19年11月12、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报名截止时间至11月13日下午17时。
 
  (三)报名地点
 
  新丰县人民法院一楼大厅(新龙公路105号)。
 
  四、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填写好《新丰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详见附表2,请自行下载,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
 
  2.近期小一寸彩色同底相片3张(其中1张粘在上交的报名表上,另2张背面写上名字并张粘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3.户口本、学历证、身份证和岗位所需相关资格证;
 
  4.退役军人需要提交退役证等相关证明;
 
  以上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请报考人员携带以上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每人只限报考一个符合招聘专业条件的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提交应聘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五、资格审查
 
  (l)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报名表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结束后,对报名者再次进行资格条件复查,复查结果符合报考条件者方可发放准考证进行考试。
 
  六、准考证领取时间
 
  请各位考生于2019年11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凭报考者身份证到新丰县人民法院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均用同一张准考证)。
 
  七、考试安排
 
  笔试考试时间:2019年11月23日上午09:00-10:30。
 
  面试时间:待定,另发通知。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1.笔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客观题。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文写作、时事政治、法律基本知识、党风廉政建设知识等,考试最终成绩保留1位小数点。
 
  2.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人际关系处理能力、应变能力、创新能力、语言表达以及仪表气质等,考试最终成绩保留1位小数点。
 
  3.笔试占比40%,面试占比60%。总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如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4.根据笔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上述人选少于该职位招聘人数1:3比例的,则所有考试成绩合格人员都列为面试人选。
 
  5.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6.考生成绩一年内有效,录取人员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产生的名额空缺,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七、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职数1:1确定体检名单。体检不合格者不予雇用,并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考察和公示。由新丰县人民法院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全面考察,结合考察结果确定拟招录人员名单,在新丰县人民政府网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放弃政审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人选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聘用: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由韶关市新丰县人民法院与聘用人员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照资格审核和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位递补。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及工作需要,并经考核合格者可续签合同。
 
  待遇:正式聘用后,薪酬标准由县财政按不低于本地公务员经费的70%统筹保障(含五险一金),参照公务员进行工资级别晋升,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入职后需在新丰县人民法院服务满两年。
 
  九、纪律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按照规定的程序办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如有违规违纪情况,一经发现,从严查处,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十、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丰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1-6849205、6849238。)
 
  新丰县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5日
 
  附件1:2019年新丰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新丰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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