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天津和平区生态环境局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来源: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招考报名管理平台 2019-11-06 10:09:27
  2019年和平区公开招聘生态环境局编外人员公告
 
  为适应新时期生态环境工作需要,充实基层环保力量,依据《天津市和平区编外聘用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派遣到和平区生态环境局工作,被聘用人员不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属劳动派遣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
 
  招聘环境保护工作者2名从事和平区生态环境保护(主要配合环境执法队伍对辖区内污染源的执法检查)相关工作等任务,并承担“暂行规定”中所赋予的工作职责。
 
  三、招聘条件
 
  1.具有天津市户口(不含学校集体户籍);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1月1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为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并具有较强的文字撰写能力;
 
  4.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
 
  5.热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善于沟通,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使用计算机;
 
  6.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视力正常,无精神病史、传染病或其他不适于工作的疾病,无纹身和严重烟烫;
 
  7.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复转军人、熟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优先;
 
  8.能够自行解决上下班交通和住宿问题;
 
  9.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在读的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在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
 
  7.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四、招聘流程、报名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一)招聘流程
 
  发布公告、报名、缴费、笔试、现场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
 
  (二)报名和笔试缴费方式、时间及相关事宜
 
  发布公告时间:2019年11月6日开始
 
  报名、笔试缴费时间:2019年11月11日上午9:00至11月18日17:00。报名成功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笔试考务费45元。
 
  (三)其它相关事项
 
  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时需将本人近期1寸半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色为蓝、白、红三种颜色之一),通过扫描仪、数码相机等设备制作成电子文件(。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在200K(横3.5cm、竖5.3cm)以内),务必按要求提前准备并在填写报名表时上传至相应位置。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的相关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消息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或者现场资格审核所产生的问题,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笔试、现场资格审核、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常识判断、时事政治等。考试时长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
 
  笔试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19年11月28日上午9:00开始。
 
  笔试时间:2019年11月30日(具体地点、时间和考生须知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19年12月4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现场资格审核
 
  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学历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登记表2张、优先录取条件的相关证明(中共党员需提供党员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材料、复转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时间:2019年12月6日 9:00—11:30
 
  资格审核单位: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资格审核地址:天津市河西区九龙路58号一楼
 
  资格审核合格者,请于2019年12月6日10:00起网上缴纳面试考试服务费45元。
 
  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放弃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的,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面试按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试的人选名单。进入面试考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进入考试的实际人数进行。
 
  (三)面试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谈。面试内容为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应急处理等能力。面试成绩60分为及格,100分为满分,60分以下者不予录用。
 
  面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19年12月12日上午9:00起。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时间:2019年12月14日 (具体地点、时间和考生须知详见面试准考证)。
 
  六、总成绩的核算与体检、考察、聘用
 
  (一)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2019年12月17日在报名网址公布考生总成绩。
 
  (二)体检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
 
  (三)政审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规程执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名额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需要,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岗位依次递补。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进行递补。请报考人员保证通讯畅通,因考生通讯设备不畅造成通知不到的,由考生个人负责。
 
  七、公示及聘用管理
 
  (一)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后,在报名网站统一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成绩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报到手续
 
  应聘人员须按照通知统一办理报到手续。对于逾期不办理报到手续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由于上述原因、自愿放弃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薪酬待遇
 
  被聘人员与天津市一流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劳动报酬为应发工资32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由用工单位对聘用人员实行日常管理和绩效考核,其他事项均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特别提示: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并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报名咨询单位: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报名咨询电话:022-2326630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天津市和平区生态环境局
 
  2019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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