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北秦皇岛市青龙县卫生健康局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5人公告

来源: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11-06 14:34:55
  青龙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方案
 
  为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逐步解决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紧缺和无执业医师的问题,切实加强我县基层全科医生(含中医类全科医生,下同)队伍建设。根据河北省卫生计生委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开展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卫发〔2018〕36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县聘县管乡用”的方式,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应聘人员在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的基础上, 通过考试、考察、体检、公示,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
 
  根据省卫健委《关于下达2019年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本次共设5个全科医生特设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全科医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愿意长期扎根基层为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同时,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医师;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临床医师;
 
  3.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和执业医师资格,2年以上从事临床诊疗工作,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临床医师。
 
  4.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时间截止为1979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5.有下列情况的人员,不得应聘:
 
  (1)本省行政区划范围内乡镇卫生院在编在岗的执业医师;
 
  (2)由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派驻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在职全科医生;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2019年11 月4日—15日节假日除外)
 
  通过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和县卫生健康局政务公开栏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二)公开报名(2019年11月18日—22日)
 
  报名人员应持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二级以上医院2年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A4 纸)、报名表和近期小二寸照片3张到卫生健康局人事股报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核或考试
 
  根据报名人数采取考核或考试方式进行,具体方式以通知为准。
 
  (五)公示
 
  根据考核或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人选,如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学历、执业医师资格进行人员选聘。拟聘人选在县卫健局政务公开栏进行7天公示。
 
  五、人员管理
 
  (一)签订合同
 
  公示无问题的拟聘人员,由县级公立医疗机构与特岗全科医生依法依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4年,合同中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根据实际需要,由县卫生健康局统筹安排到辖区内的乡镇卫生院从事全科医生工作。
 
  (二)考核管理
 
  特设全科医生的绩效考核(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由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组织实施,考核结果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汇总后报河北省开展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县级公立医疗机构根据劳动合同确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和工作标准,在听取服务对象意见的评价基础上,强化对特岗全科医生的年度考核。
 
  乡镇卫生院要设立全科医疗科,或在内科、中医科增设全科岗位,搭建工作平台,鼓励特岗全科医生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均衡考核特岗全科医生与公共卫生工作量,加大临床工作量,做好特岗全科医生日常管理和绩效考评,并定期通报县级公立医疗机构。
 
  (三)执业注册管理
 
  符合全科医生执业注册条件的特岗全科医生上岗前必须注册为全科医师(含已注册为其他专业,经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增加注册为全科执业医师),由服务的乡镇卫生院按规定办理医师注册或变更手续;尚未达到全科医生执业注册条件的特岗全科医生,由市卫生健康委安排其进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培训期满并考核合格后须加注为全科医师。
 
  (四)户籍、人事和党团关系
 
  聘期内户口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或原单位管理,人事档案按照县级公立医院机构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党团关系转至所服务的乡镇卫生院。
 
  六、待遇与保障
 
  (一)薪酬待遇
 
  特岗全科医生在聘期内,执行国家和省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按不低于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收入水平的原则确定。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和省财政共同承担,按年人均8万元补助。
 
  (二)社会保险及其它待遇
 
  特岗全科医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确保特岗全科医生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服务的乡镇卫生院要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要为特岗全科医生解决工作、培训的差旅费用。
 
  (三)教育培训
 
  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优先安排特岗全科医生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全科医学特点、针对性和实用性强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应当充分发挥技术指导和支持作用,每月对特岗全科医生集中培训,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定期组织特岗全科医生赴外地培训。鼓励特岗全科医生参加过程培训。
 
  (四)职称晋升
 
  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计算为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到基层累计服务时间。特岗全科医生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提前一年申请职称晋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论文、科研不做硬性规定,将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评价等作为特岗全科医生职称评审时的重要因素。
 
  (五)服务期满安置
 
  特岗全科医生4年期满且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的,由所在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县人社行政部门专项招聘,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办理相关手续,纳入乡镇卫生院常设岗位管理,并核销全科医生特设岗位。
 
  七、其它事项
 
  1、本次招聘由县卫生健康局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组织。
 
  2、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原则。凡与招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应当回避。
 
  3、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核或考试、办理劳动合同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八、本方案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青龙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0335—5393562
 
  附件:青龙满族自治县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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