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河源新区事业单位招聘3人公告

来源:河源江东新区管委会 2019-11-06 15:41:34
  河源江东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2009〕第139号),江东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事业单位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年龄、工作经验年限计算时间截止至2019年11月6日。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和相关规定。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9年11月20日至11月22日,共3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河源江东新区管理委员会1号楼4楼古竹厅。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河源江东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A4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者还需提供教育部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岗位要求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需同时提供两年以上的社保凭证和劳动(聘用)合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报考时备注栏注明符合加分政策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需提交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原件一份(附件3);
 
  7.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3张;
 
  8.其它证明材料。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按省、市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如“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的报考者,应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
 
  4.应届毕业生应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五)资格审查
 
  河源江东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将另行通知发放考生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参加考试的凭证。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以闭卷形式进行,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
 
  2.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准考证,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原件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50%计入考试总成绩。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的拟聘人数1:3确定面试人员,考试人数达不到1:3的,按实际考试人数确定。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河源江东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3.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50%计入考试总成绩。
 
  (三)考试总成绩
 
  1.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2.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面试成绩完全相同,则依据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
 
  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拟聘人数,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若出现弃权情况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根据招聘单位实际需要,决定是否在同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经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的,根据招聘单位实际需要,决定是否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及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河源江东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二)招聘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咨询、监督或投诉电话:0762-3133689。
 
  八、本公告由河源江东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河源江东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
 
  2.河源江东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
 
  河源江东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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