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宁波市中心血站招聘高层次人才1人公告
来源: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11-06 16:03:53
宁波市中心血站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市卫生健康委同意,宁波市中心血站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宁波市中心血站是宁波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为宁波市唯一一家专业从事采供血工作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单位性质为公益一类、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差额补助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市十个县(市)、区的临床医疗供血任务和重大活动、突发事件、战备用血等血液保障任务。现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12人,高级职称人才24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注:职称的取得时间和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地点、联系电话:11月11日至13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00)招聘单位现场报名(宁波市西北街22号,宁波市中心血站七楼709办公室),有意者也可将个人简历电子稿发送邮件至nbszxxz@163.com;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岗位+姓名”。电话:0574-87848423,联系人:杨薇老师;
2.资格初审:单位人事部门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当场说明理由。
3、本次招聘岗位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4、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试程序的应聘人员将由单位人事部门通知本人,同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参加面试者请携带《宁波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原件参加资格复审,有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的提供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等相关荣誉证书原件;有获奖的提供获奖证书原件。
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水平、研发能力、创新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应聘人凭《面试通知》和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363579、89189386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
2019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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