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东营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教练员4人简章

来源:东营市体育局 2019-11-07 10:12:21

  2019年东营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练员简章


  根据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山东省实施<运动员聘用暂行办法>细则》(鲁体人字[2009]48号)等文件规定,经东营市体育局研究,报东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批准,现将2019年东营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练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普通教练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省级专业队队员3年以上经历或具有地市级专业队主教练执教2年以上经历(工作时间计算日期截止2019年10月31日);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定向教练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符合《山东省实施<运动员聘用暂行办法>细则》(鲁体人字[2009]48号)、《关于做好2018年度退役优秀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体人字[2018]40号)要求,由东营培养输送的退役优秀运动员;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且未重新加入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纪检、财务、审计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须于面试前资格现场审查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如实准确填报,并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之前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均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9年10月31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岗位


  定向招聘退役优秀运动员岗位1名(市体育运动学校)、排球教练员1名(市体育运动学校)、手球教练员1名(市体育运动学校)、皮划艇教练员1名(市体育运动学校)。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6日9:00-11月20日16:00


  开考比例为不少于1:3(定向招聘岗位不做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填写《东营市体育局招聘教练员报名表》(见附件),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由省级及以上管理中心出具的省级专业队队员3年以上经历证明或由地市级体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专业队主教练执教2年以上经历证明扫描件及本人电子照片发送至电子邮箱:dytxggxx@163.com。邮件名称统一为“应聘岗位﹢姓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下简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市体育局负责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留存)、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1张。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取得国(境)外学历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体育专业基础知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东营市体育局网站上公布。


  笔试采取统一标准、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9年11月22日上午 9:00—11:30;


  笔试地点在东营市体育运动学校,笔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不高于招聘计划5倍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面试人选未按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工作由东营市体育局按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面试内容包括基本素质测试、训练课试讲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30%、7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应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东营市体育局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工作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8〕2号),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东营市体育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东营市体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最低服务期为3年,未满最低服务期不得报考公务员或到其他企事业单位应聘。


  七、其他事项


  东营市体育局公开招聘教练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体育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东营市体育局负责解释。


  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初审情况,请直接咨询。


  报名邮箱:   dytxggxx@163.com


  咨询电话:   0546—8332632(东营市体育局)


  监督电话:  0546—8387566(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附件1.《东营市体育局招聘教练员报名表》


  附件2.《2019年东营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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