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内蒙古呼和浩特清水河县事业单位引进9人公告

来源: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2019-11-07 10:38:30

  2019年清水河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通告


  为大力推进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经清水河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引进一批急需紧缺的高学历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涉及清水河县县属事业单位9家,计划引进人才9人,具体信息详见《2019年清水河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引进资格条件


  (一)引进人才应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除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思想道德素质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须具有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留学人员须于11月16日前提供教育部发放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2.以上人员中,硕士研究生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7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7日以后出生)。


  3.符合《2019年清水河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所列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引进之列


  1.2019年12月31日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


  2.在职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列入编制管理人员、现已在编在岗的呼和浩特市地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和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7日9:00至11月11日17:00。


  凡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的人员,请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hhpta.org.cn),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每人限报1个岗位。所填信息要真实准确,如因信息填写不实而影响引进的,一切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各用人单位将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及时反馈初审意见。


  (二)筛选确定进入面试考核人员


  报名结束后,根据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学历、毕业院校等情况,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筛选确定进入面试考核人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不足1:5比例的,直接进入面试考核。对并列情况人数较多的岗位,也可通过专业能力测试等方式,按照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核人员。


  筛选确定进入面试考核人员后,用人单位将于11月16日18:00前电话通知本人到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未进入面试考核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进入面试考核人员自行打印并携带《2019年清水河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审核登记表》(一式4份)、本人身份证件、毕业证件、学位证件、教育部发放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用人单位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件等资料原件、复印件(2份)。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高校毕业生应携带由就读学校出具的院系、学制、专业、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以及由校方提供的《三方就业协议书》(必须携带);已就业的往届毕业生,需持有现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2019年清水河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的证明》(必须携带)。


  (三)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面试考核最低分“一票否决”制,即面试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报名人员,不得聘用。面试考核结束后,按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引进人才名单。


  (四)体检


  组织拟引进人才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及相关修订标准执行。


  (五)考察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者的现实表现进行考察。


  (六)公示及签约


  考察合格者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如无影响聘用的相关情况,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引进人才须在用人单位工作不少于5年。


  (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在引才工作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避免因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结果。


  2.在聘用文件正式印发之前,如出现资格不符或主动放弃情况,可按照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对拟引进人才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试用期内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政策待遇


  本次引进的高学历青年人才,享受清水河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待遇,符合《呼和浩特市推进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的若干措施(试行)》规定的,按其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其中,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境外著名大学(2018-2019年QS世界排名前1000名)和国内“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给予10万元的安置费。


  政策咨询请拔打(附件1)用人单位联系电话。


  本通告内容由清水河县引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71-3690468。


  附件1.《2019年清水河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


  附件2.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


  附件3.2018-2019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0名列表


  中共清水河县委组织部


  清水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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