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南漳县事业单位面向随军家属招聘公告

来源:南漳县人民政府 2019-11-08 10:31:13
  关于面向随军家属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湖北省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办法》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为落实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政策,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结合驻漳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安置需求和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现面向南漳驻军随军家属专项招聘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南漳县福利院管理岗1名(岗位代码:201953);南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管理岗1名(岗位代码:201954)。


  二、招聘对象


  随军家属专项招聘对象为经军队师(旅)级以上政治机关批准,已办理随军手续,在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无正式编制的驻漳部队随军配偶,包括本轮军队改革期间由现役军人转改为文职人员的随军家属。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1月8日以后出生),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5、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6、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所需要件、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1日上午8:30至11月15日下午6:00。


  2、报名方式及要求: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南漳县人民武装部组织。报名结束后由南漳县人民武装部统一报县人社局审核。


  3、报名所需要件:报名人员应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以及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认证、近期免冠1寸登记彩照3张到指定地点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审查。


  4、报名地点:南漳县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


  5、领取准考证时间:请通过报名的考生于11月20日上午8:30至下午5:00前到南漳县人民武装部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6、考生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


  五、考试办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政治、历史、经济、管理、科技等知识,综合应用能力测试主要考察报考者运用相关知识、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笔试时间:2019年11月22日上午9:00---11:30.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地点:请详见准考证。


  4、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须达到1:3,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面试


  1、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面试范围;因缺考、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导致该岗位面试人员达不到3∶1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全部参加面试,但综合成绩必须达到60分方可聘用。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应具备的综合素质、综合能力。


  (三)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值各100分,分别按50%、50%的比例折算成总成绩(总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五、考察、体检、拟聘人员确定、聘用管理


  (一)考察、体检


  1、考察、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考察、体检人数1∶l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


  2、考察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审核拟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应在县属有资质的医院进行。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此次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二)拟聘用人员确定及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违反考试考核等招聘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该岗位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


  (三)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新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六、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710-5243809;监督电话:0710-5232878。


  附件: 南漳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南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漳县人民武装部


  2019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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