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衡阳市雁峰区事业单位招聘56人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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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雁峰区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我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岗位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招聘计划人数为56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衡阳市雁峰区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报考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日至2001年11月1日期间出生)。其中区融媒体中心新闻编辑员岗位如获得省级及以上新闻奖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9年11月1日至2001年11月1日期间出生)。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术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附件1) 。
4、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专业或技术资格必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招聘专业条件按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进行审核认定。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⑴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
⑵在各级各类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⑶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非2019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⑷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⑸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⑹试用期内或按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的。
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简章通过湖南省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hengyang.gov.cn)、衡阳日报、衡阳晚报和衡阳市雁峰区党政门户网站(www.hyyfq.gov.cn)等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发布时间为2019年11月8日至2019年11月18日,7个工作日。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后续相关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为衡阳市雁峰区党政门户网(http://www.hyyfq.gov.cn),请报名人员密切
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通畅。如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信息通讯方式不通畅或者本人未能及时关注网站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须于2019年11月19日至2019年11月21日期间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和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2、本次考试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职位表》(附件1),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对自己选报的岗位要求负责任。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拨打咨询电话0734-8799176。
3、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并网上缴纳报名费。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其他报名要求:
⑴报考者的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
⑵网上报名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缴纳报名费确定报名后,非招聘计划取消原因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5、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人(报考人员属贫困家庭的,笔试后可凭有效低保证明和户口本申请退回报名费)。
6、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11月28日-2019年11月30日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时间、地点另行公告。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会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委编办监督管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报考职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同名次的考生一并确定为资格审查对象。
资格审查对象须根据报考条件和《职位表》(附件1)提供以下资料:
①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
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职位表》(附件1)要求的资质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有单位的须出具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需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职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如实际参加资格审查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资格审查以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定的结果为准。
(四)考试
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须达到1∶3方可开考,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如低于1:3,经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上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并于考试前在相关网站公告。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总成绩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①笔试内容:
A:文秘岗位:考试内容为写作一科,满分100分。
B:非文秘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含《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一科,满分100分。
②笔试时间:2019年11月3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③笔试成绩将在衡阳市雁峰区党政门户网上公布。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①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同名次的考生一并参加面试。
如实际面试人员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的考生,不能作为体检对象。
②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综合成绩
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五)体检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体检人员名单将在衡阳市雁峰区党政门户网公示。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地点待定。
3、凡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资格的,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1次。
4、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以向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及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在衡阳市雁峰区党政门户网公示。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岗位资格条件等。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拟聘用资格。如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雁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按照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按程序依次等额递补1次。
考察合格的人员,提交区人社局审查合格后,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衡阳市雁峰区党政门户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经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区人社局将拟聘用人员的学历、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审查合格后,报市人社局备案,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服务年限最低为5年(含试用期)。此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常转正定级。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因考生本人原因不能在招聘办规定时间内完成人事调动手续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区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被聘用人员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文件执行。
(三)实行回避制度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须作出书面承诺。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本公告由衡阳市雁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 衡阳市雁峰区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
衡阳市雁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