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师资培训中心招聘公告

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11-11 09:10:29
  上海市师资培训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规定,经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同意,并报上海市编办核准,上海市师资培训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本市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介绍


  我“中心”是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直属公益二类正处级事业单位。


  “中心”宗旨和业务范围是主要承担本市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学前教育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教育的“政策研究、业务指导、组织培训、服务管理”等工作,为打造一支具有全球水准、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为构建与城市匹配的“卓越教育”,为推进“五个中心”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科创中心建设提供重要智力支撑。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为进一步提升和完善我“中心”的教师队伍水平,发挥“培训中心、研究中心、指导中心”的定位功能,体现“专业引领、协同发展”的理念,根据“中心”教师专业发展研究的团队建设的需要,特公开招聘研究与管理、网络运维等岗位8人,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如下:

 

岗位名称

拟招聘人数

研究与管理

7

网络运维

1

 

  三、招聘岗位说明与招聘条件


  (一)研究与管理


  主要职责:


  1. 承担教师教育专项课题研究,整理、撰写研究与实践成果;


  2. 承担教师教育培训项目的设计、实施、组织与管理等工作;


  3. 注重教师教育研究与实践成果的转化,参与教师教育培训课程的开发,开展教师培训教学与实践指导等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聘条件: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 具有良好的教育理论水平与科研能力;


  3. 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与沟通能力;


  4. 熟悉教师教育、教师培训工作,具有研究、管理等相关经验;


  5. 对具有海外教育背景和工作经验者,有小语种应用能力者优先,具备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管理学、法学、马克思原理等专业毕业尤佳;


  6.外省市社会人员(非应届毕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二)网络运维


  主要职责:


  1. 中心局域网、无线网络等内部网络的管理和技术保障;


  2. 中心IT机房、弱电间及各类网络设备、存储设备的采买、管理和维护;


  3. 中心门禁、监控等专门系统的管理和维护;


  4.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


  5.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招聘条件:


  1.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 相关专业毕业或具备相关工作经历;


  3. 具有相关行业认证证书(CCNA、HCNA及以上)或国家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 熟悉网络设备并掌握相关知识;


  5. 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良好的沟通及合作能力及应急和处理突发问题的能力;


  6. 持有信息安全相关资质(CISP等)及中共党员优先;


  7.外省市社会人员(非应届毕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四、招聘程序


  本次研究与管理等岗位招聘采用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笔试、专家面试、组织审定、身体检查、办理录用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及递交材料:即日至11月17日。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申请人填写《上海市师资培训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将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含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技能鉴定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相关电子版材料(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课题立项认定书、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发至招聘邮箱sttc_hr@126.com,邮件主题上注明“姓名+岗位名称”。


  (二)资格审查:2019年11月18日至11月20日。


  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参加考试人员,未进入考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2019年11月26日至11月27日。


  上海市师资培训中心自行组织考试。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40%+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综合和专业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


  2.面试


  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和非结构化相结合面试。测评要素包括岗位认知、胜任力、专业水平等综合素质。


  (四)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总成绩最优者(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未录用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心”确定为拟聘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中心”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它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因体检、政审原因未通过,“中心”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中心”直接咨询。咨询电话:021-33565783转6008(刘老师)。


  六、监督


  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21-33565793)。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上海市师资培训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上海市师资培训中心


  2019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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