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广州市海珠区瑞宝街执法辅助补招2人公告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
2019-11-11 17:07:55
广州市海珠区瑞宝街关于公开招聘雇员的公告(补招)
根据2019年7月29日挂网招聘公告,我街公开招聘6名执法辅助类雇员,因实际只招录4人,经研究决定,我街现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2名执法辅助类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执法辅助类雇员:2名,主要从事行政执法、综合治理辅助等工作。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岗位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2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安全评价师资格、中级安全主任资格、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上的特种作业,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2日后出生);
5.安全工程、消防、应急管理、职业健康相关专业优先聘用;
6.在镇(街道)、园区、企业从事安全管理、生产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3年11月12日后出生);
7.户籍在海珠区的退伍、复员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8.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的需求;
9.服从组织安排,能接受晚上或节假日加班的工作任务;
10.同等条件下,广州市户籍人员优先考虑。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以上岗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非法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地址:海珠区瑞宝街道办事处(海珠区南洲路南洲名苑怡居街59号),联系人:左小姐,84051845。
2.报名时间:从2019年11月13日(星期三)至11月17日(星期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3.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供本人报名登记表(附件)、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学历证、学位证、计划生育证明、暂缓就业协议书(仅办理了暂缓就业的人员提供)、就业推荐表(仅当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应聘者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考试(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1)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具体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等。
(2)面试: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考核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对外公告栏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雇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区、瑞宝街道办事处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其他
咨询电话:84051845。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本公告由瑞宝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瑞宝街道办事处
201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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