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云南昆明安宁市第二批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19人公告
来源: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11-12 08:22:46
安宁市2019年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
一、安宁市简介
安宁市地处滇中高原中部,距离昆明市中心32公里,总面积1301平方公里。安宁历史悠久、文化灿烂,西汉元丰二年置连然县,至今已有2100多年历史,被誉为“连然金方、螳川宝地”。1995年撤县设市,是昆明市下辖唯一的县级市,辖9个街道办事处,98个村(社区)居委会,常住人口36.7万。
安宁以工业而兴,是省内唯一的集石化、钢铁、磷盐化工三大产业于一体的县市。2018年,地区生产总值突破400亿元,达到430.2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到37.02亿元。位列全国县城经济发展第63位,荣登云南省县域经济发展“十强县”榜首。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突破千亿,达到1040亿元,同比增长73.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2922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7994元,2017年成功创建为全国文明城市,在全省率先进入全国百强县(市)行列,成为云南省唯一的全国百强县(市)。
安宁获得的荣誉还有: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中国最具投资潜力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节水型城市。目前安宁致力于打造“云南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两型三化示范区”,着力构建“昆明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重要一极的”发展新蓝图。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附后)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准备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1日(星期四)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3.报名地点:
卫生系统:云南省安宁市宁湖大厦主楼1103室。
联系电话:0871-68691325
其他事业单位:云南省安宁市宁湖大厦主楼405室。
联系电话:0871-68699750
4.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岗位对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有要求的,需提供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通知文件复印件各1份(经档案管理部门或单位加盖公章);
(4)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提交《安宁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专业参照《2019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设置。现场报名的当天进行资格审查。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或取得国(境)外学历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报考岗位“专业需求”的相关专业,可提前向报考单位电话咨询 (联系方式见招聘单位“岗位计划表”)。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仅限于基层适用的本次招聘不予认可。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 : 2的比例,达不到1 : 2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报名注意事项
每名报考者只允许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同时对自己提供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免笔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1.领取准考证
面试前5个工作日领取准考证,地点:云南省安宁市宁湖大厦主楼405室,联系电话:0871-68699750。
2.面试方式、内容
面试方式另行通知,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岗位履职所具备的水平和能力。
3.面试时间、地点等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另行通知。
4.参加面试时注意事项
参加面试的考生持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封闭管理,迟到20分钟及以上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5.面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
6.面试采取百分制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
7.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8.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六、考察、体检
(一)考察及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应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按照考试和考察结果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安排到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行业规定执行。
(二)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一)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享受待遇等有关事项说明
1.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纳入我市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管理,享受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2.按照《安宁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暂行)》,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高层次人才,经考核审定后,除上述工资福利待遇外,可享受安家费和生活费等待遇。
(1)安家费
第五类给予50万元、第六类给予20万元安家费,分五年支付,在年度考核合格后发放,每年支付20%。
(2)生活费
按月核拨生活费,共计补助五年,第五类2000元/月、第六类1000元/月。
(3)引进人才分别给予疗养保健费用,共发放5年,第五类3000元/年、第六类1500元/年。
3.其他未明确事项按照《安宁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暂行)》 (安通〔2019〕4号)执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委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检岗位,以及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违规情况,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中共安宁市委组织部、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安宁市监察委员会 0871-68699392
中共安宁市委组织部 0871- 68698999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1- 68699750
附件:
中共安宁市委组织部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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