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苏南京技师学院招聘10人公告

来源: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11-12 10:17:50

  南京技师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员结构,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文件精神,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技师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南京技师学院是一所以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为特色的职业院校、江苏省重点技师学院,现有在校生6000余名,教职工300多名。学院坐落于栖霞区仙林大学城学海路29号,是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示范学校、国家移动机器人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基地、江苏省世界技能大赛综合集训基地、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南京技师分院。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南京技师学院网站(www.njjsxy.com)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招聘条件等详见《南京技师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31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10月31日。


  5.符合《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其他条件。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请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将相关材料发送至南京技师学院组织人事处邮箱,njjsxy2009@163.com。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8日9:00至2019年11月24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11月18日9:00至2019年11月24日18:00。


  报考者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一致,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者只能选择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初审结果查询。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初审结果通过邮件或电话回复。请报名人员及时查询个人报名邮箱并注意接听电话。


  3.报名提交材料。南京技师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


  4.核减(取消)计划。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开考比例”栏,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须于2019年11月30日上午9:00—下午4:00到南京技师学院(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学海路29号综合楼第一会议室318房间)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学位证、相关岗位所需的证书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通过资格复审者,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不指定考试教材,主要测试各专业相关知识。


  笔试时间定于2019年12月7日上午9:00-11:00进行,笔试地点南京技师学院(详见准考证)。未按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查询,查询电话025-85796602。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有关部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并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


  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南京技师学院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由南京技师学院在市人社局指导下,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形式为技能操作考核或者试讲,具体形式详见《岗位信息表》。


  面试当天,进入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招聘单位告知的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并通过抽签领取面试考号。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告知考生。


  (四)体检、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须在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苏教师【2002】59号)执行。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技师学院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咨询监督


  招聘单位电话:


  南京技师学院   025-85796602、85796635


  监督电话: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5-68788229


  本次招聘由南京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南京技师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南京技师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南京技师学院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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