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深圳大学聘任制管理、技术人员招聘112人公告
来源:深圳大学人力资源部
2019-11-12 14:27:21
2019年广东省深圳市招聘聘任制管理、技术人员公告已发布,本次招录为112人,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12日10:00--2019年11月15日17:00,笔试时间2019年12月8日,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中英文能力测验两科。欢迎加马老师微信(chinagwy8)免费领取事业单位备考资料,公考通祝大家考试成功!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复习教材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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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进入:报名入口 (11月12日10:00--11月15日17:00)
深圳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聘任制管理、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深圳大学决定于2019年11月公开招聘聘任制管理及技术人员112名,具体岗位参见《深圳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聘任制管理、技术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学历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也不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比如要求大学本科条件的岗位,研究生不能报考)。
2.专业要求
(1)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2);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所学专业可参考该目录,不要求名称完全一致,资格审查时需查验成绩单确定专业是否相符。
(2)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应聘人员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3.年龄要求
在《岗位表》“与岗位有关的其他条件”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要求的年龄报考。如报考的年龄要求为30岁以下,即1988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报考的年龄要求为26岁以下,即1992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
4.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中共预备党员可以报考。
5.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且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供(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资格初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6.本次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
二、报考
(一)报考方法及时间
1.报考方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受理现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深圳市人事考试考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考生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s://hrsstext.sz.gov.cn/ess/login)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程序和方法见《考生服务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附件3)。
2.报考时间:2019年11月12日10:00至11月15日17:00。
3.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可在2019年12月4日10:00—12月6日17:00期间登录考生服务系统打印准考证。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并根据本人条件严格按照岗位要求进行应聘。应聘人员条件与应聘岗位要求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负。
2.报名时,应聘人员填写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4.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完成各环节操作,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职位选报并确认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5.因本次考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故凡是报名成功未参加笔试的;或资格审查通过未参加面试的;或录用后未按要求到岗工作的,5年内不得应聘深圳大学任何职位。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科目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考试时间为90分钟;分值为100分。考试大纲详见附件5。
科目二:中英文能力测试
考试时间为90分钟;分值为100分。
其中英语占70分,题型为客观题,不含听力,参考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大纲;公文写作占30分,题型为主观写作题。
最终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60%)+(中英文能力测试成绩×40%)。
(二)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统一安排在2019年12月8日(周日)下午。
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15:30;
2.中英文能力测试:16:30—18:00。
(三)笔试地点。
本次笔试在深圳市设置考场,考场实行随机分配,笔试考场规则及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应当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肃处理。考场规则见附件6。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合格线由深圳大学划定。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将于2019年12月25日10:00前在深圳大学人力资源部网站(https://hr.szu.edu.cn)上“成绩查询”公布。
四、资格初审
(一)资格初审时间及地点
资格初审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应聘人员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到达初审地点接受报考资格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初审办法
对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根据拟聘人数的3倍确定进入资格初审人选;其他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人数8倍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为资格初审递补人选。若某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人数少于拟聘人数3倍,则该岗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资格初审人选。
为及时通知递补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初审,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人数8倍范围内的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现场等候,直至所报考岗位资格初审结束。
进入资格初审人员,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并按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初审。
(三)资格初审材料
1.基本材料:本人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岗位有要求的才需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应聘人员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初审单位留存。
2.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满足要求年限的工作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为工作经历。
(2)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3)岗位要求英语或其他专业职业资格等级的,须提供相应等级证书,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大学英语四、六级的可提供大学英语相应等级考试425分以上的成绩单。在官方语言是英语的国家留学2年以上的留学生,报考具有大学英语四、六级要求岗位的,可不提供相关证书,但需提供留学证明资料。
(4)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初审;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5)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五)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资格初审不合格;
2.应聘人员须本人按时到现场参加资格初审;
3.资格初审只是对应聘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审查结果为准。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根据岗位系列分组进行,应聘人员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辅导员、党建组织员岗位(岗位编号:2019SD001—2019SD004)由学校统一组织面试。学校面试采取预先命题,现场回答的形式,评分着重考虑面试者答题时的专业知识、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及应变能力等方面。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不予录用。
管理和技术岗位(岗位编号:2019SD005—2019SD082)由各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自行组织面试,技术岗位面试包含实操或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不予录用。
(三)确定拟录用人员。
各岗位依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面试和笔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拟录用人员。
六、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大学人力资源部网站(https://hr.szu.edu.cn)上公示7天。
七、聘用
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将由深圳大学办理入职手续。本次录用的人员到岗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5日,到岗后签订聘期为三年的合同,其中试用期一年。学士学位者试用期转正后薪酬待遇约为16万元/年;硕士学位者试用期转正后薪酬待遇约为19万元/年。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深圳大学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5-26536111,0755-26534449。
深圳大学人力资源部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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