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增城区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4人公告

来源: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9-11-12 15:15:11
  增城区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关于公开招聘政府聘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本着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政府聘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 11月14日。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和人民,愿意为社会公众服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法律、党政机关工作纪律和有关的规章制度,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3.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服从岗位安排,有吃苦耐劳、乐于服务和甘于奉献的精神。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
 
  4.法律法规认定的其它情形。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招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与地点:2019年11月14日至2019年11月 22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2:30时-5:30时,星期六、日除外)。报名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东桥东路85号(增城区颐养院职工宿舍楼305室)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清楚职位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报考人提交资料如下:
 
  (1)《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可在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下载);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
 
  (3)毕业证;
 
  (4)未婚证或计划生育证明(户口所在街道出具);
 
  (5)以及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2张。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1.对应聘简历资料进行初审,通过审核的发放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到规定的考场参加招聘考试。
 
  2.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招用资格。
 
  (三)考试
 
  1、考试时间:2019年11月(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2、考试地点:待定。
 
  3、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以及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知识面、文字表达能力以及相应职位的履职能力等为确保招聘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不再取消或调减,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可参加笔试。
 
  (2)面试:招聘岗位按拟招聘人员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则不能参加面试,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招考岗位面试人数如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是对应聘者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4、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组成,卷面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计入总成绩。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考生的笔试成绩在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现场公布。考试总成绩出现成绩相同时,以面试高分者优先排名。考试实行考场封闭,参考人员按要求依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缺席均作弃权处理,不再安排补考。
 
  (四)体检
 
  1.招考岗位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人员招用录用的相关规定执行。
 
  2.因体检不合格或在此期间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1. 考察程序参照事业单位人员招用录用的有关规定执行。主要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与职位相匹配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同时,考察对象须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2.考察不合格或在此期间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公示、招用及相关待遇
 
  (一)经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后择优确定拟招用人员名单,并在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政府聘员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用资格。
 
  (二)工资待遇参照增城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工资福利标准,并按规定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四、其他事项
 
  (一)聘员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期间出现空额的情况,可按照考试总成绩在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本招聘公告及相关内容由增城区民政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2734596;监督电话:82629610。
 
  附件:报名表
 
  广州市增城区民政局
 
  201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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