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硕士研究生招聘20人公告
来源:南昌人才招聘网
2019-11-12 15:38:56
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学校教师队伍结构,为教学科研提供师资保障,推动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由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共同组织实施,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具体负责协调、组织实施招聘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
(4)在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的;
(5)试用期内尚未转正、服务期未满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报名请发送邮件至jxszzzrsb@126.com,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0日下午5:00。
2.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
(2)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学习、工作和教学经历,科研业绩等);
(3)个人身份证;
(4)历届毕业生提供本人各学习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应届毕业生提供由所在学校学院、研究生院(部)或教务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成绩册(成绩册要求由所在学院、研究生院或教务管理部门盖章)、就业推荐表和前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各类资格证书,各种奖励证书及反映本人学术水平和成就的论文、论著、科研成果,正在进行的科研项目证明书以及阶段性成果等;
(7)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名时须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9)岗位注明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中共党员证明材料(由本人组织关系所在的基层党组织开具)及部分岗位要求提供的专业(企业)工作经历等佐证材料。
(10)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
3.电子邮件报名须填写《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并将岗位所需的上述相关材料扫描后压缩至1个电子文档,电子文档请以Word或PDF版本发送,文件以“应聘岗位+姓名+专业”方式命名。
4.以上材料须严格按上述要求提供。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所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材料复印件不予退回。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本次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于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初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事项请在报名时间截止后关注我校网站公告,考生自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2.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对少数急需紧缺岗位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包括数学教师岗位、物联网专业教师岗位),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降至1:1,但其考核总成绩须达到7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考核办法
1.考核环节
考核由备课和试教两个环节组成,满分各为100分。考核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2.考核内容和组织方式
(1)备课:在指定教材中临时、随机抽取章节,备课时间为60分钟。(参考书目详见附件3)
(2)试教:根据备课内容进行试教,试教顺序随机抽取,试教时间为15分钟。
3.成绩计算
总成绩=备课成绩×40%+试教成绩×60%
4.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5.考生成绩在鹰潭市人事考试网和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或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组织部(人事处)网上公布。
(四)体检、心理测试、考察和复核
1.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心理测试和考察对象。(如总成绩相同则按岗位以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取舍,如试教成绩还相同则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取舍办法。)
2.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赣教发〔2010〕09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本人负担。体检结束后,应聘人员统一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不合格者取消相应拟聘用资格。
3.体检、心理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对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对象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计生机关开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及毕业高校或现所在单位开具的现实表现材料。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实行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一票否决制,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5.因体检、心理测试、考察、复审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空额,在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但总成绩要在70分以上)等额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经体检、心理测试、考察、复审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入编手续。试用期一年,最低服务期五年。试用期内享受本单位在职人员同等待遇,如试用期不合格,即解除聘用关系。
五、其他事项
1.本方案由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本次招聘由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701-6226686李老师,6317188姜老师(江西师专党委组织部(人事处))
0701—6440388(鹰潭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电话:0701-6275311(鹰潭市人社局监察室)
0701—0701-6469860(江西师专纪检监察室)
3.联系地址: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办公楼405室(鹰潭市信江新区滨江东路1号)
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9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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