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市芙蓉区荷花园街道办事处招聘公告

来源:湖南人才网 2019-11-13 09:55:38
  长沙市芙蓉区荷花园街道办事处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文字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高的政策和理论水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二)年龄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即1984年12月30日(不含当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1年以上文字工作经验


  (五)在报刊杂志发表过论文和文章的优先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1日至2019年11月1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长沙市东二环一段920号荷花园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303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89968953,联系人:谢主任或阳慧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及有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考试对象。


  三、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按6:4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的方法进行选拔,综合工作人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选拔。


  (一)笔试


  笔试总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按考生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确定面试,拟录用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二)面试及体检


  面试总分100分,由街道面试小组综合评定;体检对象由街道人事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成绩确定。


  四、聘用


  经体检合格后,按程序聘用拟招聘对象,本人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街道党工委保留确定是否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文字工作人员在试用期满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鉴定不合格或不胜任文字工作的,不予聘用。


  五、工作待遇与要求


  1.聘用后,试用期按《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签订不少于2年的劳动合同。


  2.聘用期间因个人原因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不享受街道年终奖和其他相关福利待遇。合同期满后,经组织考察合格,本人自愿可续聘。


  3.工资按3000元/月(含五险),试用期2600元/月,享受街道同类人员工会福利待遇、年终绩效等。文字工作人员工作能力突出,任务完成好的,经街道会议研究同意,其工资待遇可逐步提高至4000—5000元/月,并可购买一金。


  长沙市芙蓉区荷花园街道办事处


  2019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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