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广州天河区石牌街街道工作人员招聘2人公告

来源: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 2019-11-13 10:22:07
  天河区石牌街公开招聘街道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石牌街道办事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街道工作人员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和任职条件的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聘岗位
 
  街道工作人员2人。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二)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工作职责与义务,愿意服从分配;
 
  (三)具有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须有国家承认的大专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拥有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五)符合拟聘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1979年11月之后出生);
 
  (六)工作踏实认真,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团队合作能力,熟悉word、excel等office软件操作;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和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者,不得报考。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2日至2019年11月14日17:30止。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较少,将视实际情况适当延长报名期限。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广州市天河区信息网(http://www.thnet.gov.cn)“通知公告”栏查看公告,下载《石牌街公开招聘街道工作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进行报名,填好后发邮件到spj-mzk@thnet.gov.cn,联系人:罗小姐,联系电话:020-38733151。
 
  (三)本次考试不设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报考前认真查看职位条件。
 
  (四)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开考比例不低于3:1,如达不到上述比例,将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五、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试题满分为100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知识水平,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行政管理、公文写作、经济、法律等基本知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人选按照与拟招聘人数原则上要求不低于5: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则按照实际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进行确定。末位名次如有相同分数者,一并进入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者取消面试资格,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生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接受资格审查。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面试,由此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可按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面试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数的5倍,面试人选为通过资格审查的实有人员。
 
  面试原则上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与所聘职位的专业、岗位特点的适应性以及分析判断问题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未达60分者,不得进入考核和体检环节,也不得作为递补对象。
 
  (四)考试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满60分的不予录用。
 
  此次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广州市天河区信息网(http://www.thnet.gov.cn)上公布。
 
  六、体检、组织考察、确定拟录用名单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招聘人数等额的体检人员。体检对象需自行前往三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普通入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由石牌街负责考察。
 
  体检和考察合格拟录用人选名单将通过广州市天河区信息网(http://www.thnet.gov.cn)公布,并公示3个工作日。如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况,可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录用
 
  公示期间无影响聘用不良反映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工资待遇
 
  (一)用工性质为合同制聘用人员。
 
  (二)受聘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区财政拨付岗位薪酬待遇《关于调整天河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编外人员工资待遇的通知》(穗天人社〔2016〕221号)执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按核定工资待遇的80%执行。
 
  (三)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按规定购买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享受休假及国家规定的相关政策。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予报名。
 
  (二)请考生在报名的同时及时办理学历及学位鉴定。
 
  (三)考生在考试、资格审查、体检时所需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
 
  本公告由石牌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管理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8733151。
 
  附件:
 
  1.石牌街公开招聘街道工作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doc
 
  2.石牌街公开招聘街道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资料目录表。doc
 
  石牌街道办事处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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