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梅岭街道办事处招聘38人简章
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梅岭街道办事处城市综合管理协管人员招聘简章
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梅岭街道办事处拟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综合管理协管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组织严密,程序规范,公正公平,特制定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基本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
二、报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一)招聘计划
城市综合管理协管员19名(非在编聘用人员),年龄在20周岁至35周岁(1983年11月12日至1999年11月20日之间出生),其中在城市管理岗位上担任过一定职务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城市综合管理岗位19名(其中男性11名,女性8名),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放宽至高中学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同等条件可优先录用:
(1)中共党员;
(2)本科及以上学历者;
(3)有3年及以上城市综合管理或基层社区工作经验的。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二)岗位条件
1、具有扬州市户籍或者在市区有固定住所;
2、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待人诚恳,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热爱城管事业;
3、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独立处置问题的能力,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理论,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交往能力;
4、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体魄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史;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本次公开招聘范围: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处分期限未满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因有违法乱纪等不良行为曾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亲属、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或正在服刑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信息发布、现场报名、招聘选拔、组织体检、背景调查、结果公示、正式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可通过以下媒体查询具体招聘信息:
1、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官网(sxh.yangzhou.gov.cn);
2、扬州市梅岭街道办事处公众号(扬州市梅岭街道)。
(二)现场报名
考试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现场填写《梅岭街道城市综合管理协管人员招聘报名表》,由工作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无异议,方可进入笔试面试。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2日至20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符合条件人员携有效证件至扬州市梅岭街道劳动服务中心(扬州市史可法路69号)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514-87626538。
3、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退伍军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3)有3年以上城市综合管理或基层社区工作经历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中共党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4、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选拔
1、考试方式。招聘选拔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由劳动人事所统一组织。
2、考试范围。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3、开考比例。笔试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不得低于1:3开考;面试名单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不低于1:3比例确定,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4、考试时间。方案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时间、地点届时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具体安排,由劳动人事所负责通知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时间、地点。
5、计分方式。笔试和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占40%,由第三方出题人评分;面试占60%,按分数相加除以考官人数求得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和面试结果,结合岗位招聘需求,以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选。
(四)组织体检
梅岭街道组织拟录用人员的入职健康体检,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并将结果反馈给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五)背景调查
梅岭街道对体检合格的人选进行背景调查,了解、确认其录用资格,并反馈给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结果公示
根据综合总成绩和体检、背景调查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七)正式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对象,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同意后,由劳动人事所下达录用通知,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后,梅岭街道将按照1:1.3比例建立城市综合管理协管员备用库,一年内如有人员流失,在备用库内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并在街道公示栏公示后录用。
四、纪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4-87626712,接受群众举报和监督。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