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北海市海城区医疗人才招聘10人公告
为满足我区卫生健康系统用人需要,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60号)、《关于印发北海市海城区医疗卫生紧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北城人才通〔2019〕4号)等文件精神,经中共海城区委组织部、海城区委编办、海城区人社局核准,使用事业编制招聘急需紧缺医疗人才1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日程安排
(一)右江民族医学院就业双选会。时间:2019年11月18-20日(星期一始)上午9:00开始。地点:百色市。
(二)广西中医药大学就业双选会。时间:2019年12月23日(星期一)上午9:00开始。地点:南宁市。
二、招聘岗位
详见《2019年度北海市海城区赴“高校双选会”招聘急需紧缺医疗人才计划表》。根据招聘实际工作需要,经海城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就本次招聘计划指标进行适当调整。
三、招聘范围
面向2020年应届毕业及择业期内的全日制本科医学专业大学生。
四、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 日至2001年月 日期间出生);
7. 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不能在2020年7月15日前取得毕业证的在读普通高校学生(其中,在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说明
1.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毕业生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在2020年7月15日前取得上述证书的,可以报考)。
2.考生报考建议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如未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
由此造成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出现纠纷以及不能如期按招聘程序
完成招聘或者聘用审批后无法按时到岗而取消聘用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招聘工作流程
(一)发布公告。
2019年11月中旬在北海人才网(http://www/bhrc.cn/)、广西区内相关医学院校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
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赴相关学校参加双选会,接受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使用A4型纸复印清晰,下同);
2.《2019年度北海市海城区“高校双选会”招聘急需紧缺医疗人才报名表》(双面打印);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
4.其他资格证书,包括但不仅限于能证明个人能力和水平的各类获奖证书(含奖学金、成绩单)、水平等级证书等材料。
对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报名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影响面试报名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对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证件或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三)用人单位面谈。
用人单位接受应聘人员的咨询,初步了解应聘人员的基本情况,认为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比较优秀和用人单位初步有意向考察的,填写《面试通知书》、收集应聘材料,约定面试时间和地点。
(四)组织面试
面试:准备时间30分钟,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60分合格。计划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70分方为合格。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包括综合分析能力、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逻辑思维等要素,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时按面试要素进行现场评分,按成绩高低确定人选,考官组同时按要求填写面试评分表。
(五)考核、体检
根据面试加权分值高低择优确定拟聘用初步人选后,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等方面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须到符合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方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情况,依照择优聘用的原则,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经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北海人才网(http://www/bhrc.cn/)公示。
(七)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者档案不能按期提交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2. 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服务期限为五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或工作未满一年的其他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工作满一年的其他人员试用期统一为6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六、落实待遇
一经聘用,按国家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符合北海市和海城区高层次或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政策条件的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兑现待遇。
七、联系方式
北海市海城区卫生健康局 赖美绍 0779-3069055 19977975692
地址:北海市海城区三中路24号 536000
电子邮箱:hcqwsj@126.com
附件:1.《2019年度北海市海城区赴“高校双选会”招聘急需紧缺医疗人才计划表》
2.《2019年度北海市海城区赴“高校双选会”招聘急需紧缺医疗人才报名表》
北海市海城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