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福州市马尾区招聘编外人员6人公告
来源:福州市马尾区政府
2019-11-14 14:17:27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司法局2019年11月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福州市马尾区司法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专职社工1名、调解员5名
二、招聘条件
(一)编外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岗位任职资格条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法律专业优先),有相应岗位技能证书或有一定本技能岗位工作经验优先,能够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男女不限,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编外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编外人员工作的。
三、岗位薪酬待遇及管理
录用人员工资根据《福州市马尾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岗位工资指导价》执行,享受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午餐补贴、30%补贴等福利。
四、招聘程序
(一)用工计划申报。由区司法局审核后报送区人社局核准。
(二)发布公告。通过区司法局网站、公众号、LED宣传屏幕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内容包含招聘的单位、岗位、名额和资格条件;报名的方式、时间和地点;考试的科目、成绩构成和时间地点;需提交的材料;其他应聘者须知的事项。
(三)报名时间:11月14日8:30--- 11 月20 日17:00(周末除外)
(四)报名方式: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查询的学历证明、其他专业证书、资格证书及报考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现场递交《马尾区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及纸质版彩照1张。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联系地址:福州市马尾区君竹路36号3楼人事教育科,电话:62762070。)
(五)资格审查:由区司法局人事教育科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信息表进行筛选,选出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并将结果及时告知应聘者。
(六)考试方式。统一笔试和面试,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比例折算成综合总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2.面试。成立招聘面试领导小组,成员为薛春刚、陈珠钦、林丹、高彦、何燕,薛春刚书记担任组长,陈珠钦主任担任副组长。对面试人员进行打分,满分为100分。
(七)体检。考试结束后,将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进入体检、考核的人员因体检、考核不合格而造成该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八)政审。由区司法局人事教育科组织对拟聘用人选名单进行政审。
(九)公示及聘用。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向同级人社部门进行用工备案,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公告及后续笔试等环节中需要公开、公示的统一通过马尾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十)签订合同。聘用人员纳入我区劳务派遣管理,统一与福州开发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签订。新录用编外人员的试用期统一为两个月,经试用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聘用期从试用期开始之日起算,聘用期依法办理“五险一金”;试用其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福州市马尾区司法局
2019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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