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西吉安吉州窑管委会选调4人公告
来源:吉安县人民政府
2019-11-14 14:29:20
吉安县吉州窑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县吉州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4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管委会本次选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名,其中财务岗、文秘岗、宣传讲解岗、规划设计岗各1名。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从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教育和卫生系统除外)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中选调。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清正廉洁,爱岗敬业,敢于担当,大局观强。
2.工作经历要求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含村官或“三支一扶”服务期);同时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第一学历要求为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岗位要求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4.年龄35周岁以下且工作经历满两年及以上(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审计、执纪执法部门审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吉安县政府网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学历认证报告、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及年度考核等次证明、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等资料,到吉州窑管委会办公室(联系人:罗超,联系电话:15279625716)报名,现场填写并提交《报名资格审查表》(贴照片)一式2份(表样附后)。
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3日至11月22日。
(三)资格审查
1.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领取准考证。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发现与选聘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发现有严重生理缺陷不能适应工作的,取消其考试或选聘资格。
(四)考试
1、宣传讲解岗采取面试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在考试考核前组织报考人员培训。总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分两个环节进行,满分为100分。第一个环节以自我介绍、朗诵、现场问答为主,占60%,第二环节讲解展示,占40%,现场公布成绩。
2、其他岗位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实行百分制,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和公文写作,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3、选调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选调。
4、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5、领取准考证时间:2019年11月25日
6.领取准考证地点:吉州窑管委会办公室(联系人:罗超,联系电话:15279625716)
7.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在吉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1.笔试成绩公告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考察对象(如考生成绩相同,则以学历高者确定),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在吉安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告。
2.体检前1天下午18:00前,如有考生书面提出放弃或资格不符出现选调人员空缺,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如考生成绩相同,则以学历高者确定递补体检对象)。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按医院收费标准收取,由受检人员缴纳。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4.对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5.对因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后考生自愿放弃等出现的选调人员空缺,不予递补。
(六)公示与办理手续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聘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选聘人员,由县人社局和管委会共同报县政府批准后正式办理调动手续,纳入管委会正式编制管理。
本方案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吉安县吉州窑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1月1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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