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深圳口岸医院招聘6人公告

来源:贵州医科大学 2019-11-14 17:15:34
深圳口岸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深圳口岸医院(以下简称口岸医院),1966年经深圳市卫生局批复同意成立,为一级综合医院,非盈利性医疗机构,年均开展门诊治疗5万余人次。 口岸医院高度重视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自2007年以来,口岸医院十余次获得深圳市医疗服务整体管理与质量控制评估A级单位,2016、2018年获得社保局评定的“AAA”级社保信用等级,并连续多年位居深圳市医疗行业公众满意度调查前列。 因医院工作扩展,其下口腔医疗中心即将开业,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已就位,现有牙椅20 张,配备口腔牙体牙髓科、口腔修复种植科、口腔正畸科、口腔颌面外科、洁牙中心、儿童预防牙科、牙周黏膜科、口腔影像科等,可开展口腔各专业业务。
 
  现受深圳口岸医院委托,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拟代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6名,招聘人员与深圳口岸医院签订劳动合同,住宿由深圳口岸医院提供,薪酬福利待遇根据《深圳口岸医院薪酬管理办法》发放。工作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和平路A栋1--4层,B栋1——2层。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深圳口岸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方案》(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护理人员6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深圳口岸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一)。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11月18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8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学历)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8年11月18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3年11 月28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医科大学(http://www.gmc.edu.cn/)、贵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http://kqx.gmc.edu.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2019年11月11日到2019年11月17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8日至11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
 
  现场报名地点: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人事科(贵州医科大学北京路校区老药学楼4楼)。
 
  现场报名需填写《深圳口岸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二),提交相关材料;
 
  2.材料要求: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 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1 份;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 份;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 张;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 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3.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行政领导班子同意后,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卷面成绩达到60分(包括60分)以上者进入下一环节。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4、应聘人员每人交报名费100元。
 
  特别提示: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三)资格审查
 
  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由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组织人事科组织实施。
 
  1、领取准考证
 
  时间:2019年11月25日全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
 
  地点: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人事科(贵州医科大学北京路校区老药学楼4楼)。
 
  2、笔试
 
  时间:2019年11月28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内容: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岗位专业相关基础知识。
 
  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
 
  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在贵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网站(http://kqx.gmc.edu.cn/)上公布。
 
  3、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包括60分)者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在贵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http://kqx.gmc.edu.cn/)网站上公布。
 
  时间:2019年12月10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面试地点:具体地方见准考证。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相关专业技能知识、语言表达,沟通能力、逻辑思维及对岗位的适应性等。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面试成绩在贵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网站(http://kqx.gmc.edu.cn/)上公布。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在贵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网站(http://kqx.gmc.edu.cn/)上公示。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7.截止2019 年12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9.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医科大学(http://www.gmc.edu.cn/)和贵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网站(http://kqx.gmc.edu.cn/)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行政领导班子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联系电话:0851-88512226(人事科)
 
  六、未定事宜,由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及深圳海关口岸医院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2019年11月11日
 
  附件1: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招考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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