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南衡阳市气象局招聘应届生公告
衡阳市气象局是湖南省气象局下属机构,也是衡阳市政府的工作部门,实行湖南省气象局与衡阳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湖南省气象局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根据授权承担衡阳市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
衡阳市气象局内设4个管理科室和5个直属单位,另设有市政府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防雷减灾办公室2个地方机构。下设8个县(市、区)气象局和衡阳市气象观测站以及衡阳市农业气象试验站。
近年来,衡阳市气象局着力加强人才培养,实施专项人才计划,不断调整基层队伍结构。全市气象队伍人员素质整体水平稳步提升,高学历层次人才数量不断增加。在全市气象部门营造了争先创优、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为年轻人提供一个积极向上、阳光和谐、展示才华的工作平台。
一、招聘岗位
为推进人才强局战略,广泛引进高层次人才,现衡阳市气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0年应届毕业生,具体需求见下表:
具体用人单位 |
层次 |
拟安排岗位 |
专业 |
需求数 |
学历 |
衡阳常宁市气象台 |
县级 |
综合气象业务 |
气象类 |
1 |
本科及以上 |
衡阳耒阳市气象台 |
县级 |
综合气象业务 |
气象类 |
1 |
本科及以上 |
衡阳衡山县气象台 |
县级 |
综合气象业务 |
气象类 |
1 |
本科及以上 |
衡阳衡阳县气象台 |
县级 |
综合气象业务 |
气象类 |
1 |
本科及以上 |
衡阳祁东县气象台 |
县级 |
综合气象业务 |
气象类 |
1 |
本科及以上 |
衡阳衡南县气象台 |
县级 |
技术保障 |
气象类、信息技术类 |
1 |
本科及以上 |
二、基本条件和招聘安排
(一)毕业生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安排
校园招聘: 衡阳市气象局将于2019年11月18日上午参加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招聘会,20日下午参加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聘会,现场接收简历、进行资格审查、组织笔试、面试,时间、地点现场通知,参加应试人员当天需携带三方协议,已通过面试的拟录用人选三方协议留存用人单位,拟录用人员体检、考察合格后签订三方协议。
其他招聘:视招聘情况在衡阳市气象局组织毕业生招聘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湖南气象网,届时请将简历投递至气象人才招聘网。
联系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西站正街26号,邮政编码:421001
联系电话:0734-8122778
联系人:李红萍,15073410208
三、招聘原则及流程
(一)招聘原则
衡阳市气象局2020年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的方法,招录岗位所需专业人才。
(二)招聘程序
衡阳市气象局2020年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按照如下程序进行:
1.发布招聘公告
在湖南气象网、部分大学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与资格审查
应聘者按照公告要求的方式提交简历,对符合应聘基本条件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笔试
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根据面试情况另行通知。
4.面试
根据具体岗位需求进行面试,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5.考察和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学术能力等情况。组织拟接收毕业生进行体检,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6.确认拟录取名单及公示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用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在湖南气象网向社会公示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正式录用人员。
7.签订聘用合同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8.违约责任
(1)三方协议签订后,被录用人员不按照协议到录用单位报到,而到他处就业或考学,应向录用单位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整。录用单位无合法理由不接收被录用人,录用单位向被录用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整;
(2)被录用人员自报到之日起,未经单位同意,五年内不得擅自脱离单位,否则向录用单位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0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