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西气象局招聘应届生81人公告

来源:广西气象局 2019-11-15 10:10:03
  广西气象局2020年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广西气象局2020年度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方案》的规定,广西气象部门面向各大院校招聘本科以上全日制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广西气象部门2020年毕业生需求信息(国家气象系统编制)

 

  具体需求信息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国家统招的2020年应届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聘人员毕业时必须获得国家认可的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符合广西气象部门2020年毕业生需求信息(见附件1)设定的专业、学历等资格要求的应届毕业生。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报名方式


  1. 招聘会现场报名:应聘《广西气象部门2020年毕业生需求信息(国家气象系统编制)》的毕业生,可通过参加2019年11月18日在成都信息工程大学、2019年11月20日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举办的“全国气象部门2020年度人才招聘会”进行现场报名。


  2.电子邮件和快递方式报名:应聘“全国气象部门2020年度人才招聘会”现场面试招聘后空缺岗位(具体岗位将在广西气象局网站:http://gx.cma.gov.cn/进行公告,请报名人员关注后续公告)的毕业生,请于2019年11月26日-12月2日18:00前通过电子邮件和快递方式报名,通过电子邮件和快递方式报名的,请将报名资料通过邮件发送到gxqxjrsc@163.com电子邮箱,邮件的主题名和附件的文件名请务必统一编写为“报考单位-姓名-学历学位-专业-届别”,如“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台-张三-硕士研究生-大气科学-2020”,不接受其它格式和时间段的报名材料。同时通过快递将纸质材料寄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人事处。


  3.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


  ①毕业生个人简历材料,包括:个人情况简介、成绩登记表、学校提供的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外语等级证书和身份证扫描件等。2018、2019年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②毕业生就业意向表。


  四、国家气象系统编制人员的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1. 发布招聘信息。广西气象局通过中国气象局网站、广西气象局网站、设有大气科学类专业的有关院校去函发布招聘信息。毕业生按要求进行报名。


  2. 资格审查。广西气象局对毕业生的填报志愿情况进行资格审查。为合理控制考试人员规模,对《2020年度高校毕业生需求信息明细表》中明确按1:3的比例进行面试的岗位及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毕业生数量大于3人的岗位,将采取优先筛选的方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优先筛选条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学历层次、专业对口程度、在校学习成绩、求职动机等。按优先筛选条件确定的参加面试人员数量与计划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为1:3。


  3. 面试考试。广西气象局2020年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国家气象系统编制采取直接面试的考试方式。县级气象部门气象类专业岗位、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以及应聘人员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符合应聘岗位条件人数达到招聘岗位面试人数比例的岗位,将在成都信息工程大学(2019年11月18日)、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9年11月20日)举办的“全国气象部门2020年度人才招聘会”现场进行面试,面试安排在招聘会当天下午进行;其它岗位及空缺岗位的面试将在广西南宁市举行。在成都信息工程大学举办首场面试考试后,将现场签订协议,符合现场面试的空缺岗位将于2019年11月20日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举办第二场面试考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 确定拟聘用人员。面试合格的,按照面试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初步就业协议》。拟聘用人员提交学校发放的就业协议书,为下一步签订正式就业协议做好准备。


  5. 体检。已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拟聘用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地点安排在广西南宁,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及到广西南宁参加体检的路费由广西气象局负责。


  6. 考察。考察主要采用信函委托应聘学生就读院系进行。考察材料加盖应聘学生所在院系公章。


  7. 公示聘用人员名单。在广西区气象局网站公示拟聘人员信息,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人员名单、监督举报电话等。


  8. 签署就业协议。拟聘人员信息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中国气象局,经批准后拟聘人员要在15天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若毕业生无正当理由不签署就业协议书的,应退回我局为其报销的路费和体检费用。若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署正式协议后无正当理由违约不到用人单位工作的,按规定和约定收取违约金。


  五、鼓励措施


  1. 广西区气象局给予邕外参加面试及体检的毕业生报销到南宁的单程路费,如果双方达成就业协议,毕业生按协议到我区气象部门工作的,将给予报销到南宁面试及体检的往返路费。报销路费标准为:火车硬卧或汽车,如乘坐飞机,请带上行程单,届时按火车硬卧票价报销路费。需报销路费的人员请在面试当天报到时,将车票或行程单带来办理报销,过期不再办理报销。


  2. 新聘用的应届博士生,给予安家费5万元,在未购买政策性住房前提供50平方米以上的单位公租住房租住。


  3. 新聘用到西部艰苦边远台站的应届毕业生,给予2万元奖励;新聘用到驻邕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在未购买政策性住房前提供8年单位公租住房租住。


  六、地方编制人员的招聘工作


  地方编制人员的招聘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实施,由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安排。


  七、相关事项


  1.应聘人员经信息确认、面试、体检合格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2.报名信息不真实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聘用资格。


  3.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1-5865641或5576765


  联系人:蒋枚峻 谭丽梅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81号


  广西区气象局人事处


  Email:gxqxjrsc@163.com


  邮编:530022


  广西气象局网站网址:http://gx.cma.gov.cn/


  附件:


  附件1广西气象部门2020年毕业生需求信息.xlsx


  附件2毕业生就业意向表.xls


  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人事处


  201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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