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贵州黔南州长顺县引进人才53人简章

来源:长顺县人民政府 2019-11-15 10:31:07
  贵州省长顺县2020年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简章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着力解决我县人才匮乏问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经长顺县公开招录(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0年将引进高层次及紧缺急需专业人才53名,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贵州省长顺县2020年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组织领导


  此次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在长顺县公开招录(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长顺县公开招录(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适用”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紧缺急需专业人才53名,招聘职位详见附件1《贵州省长顺县2020年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职位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公开招聘职位设置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具有较好的专业素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满足引进职位所要求的学历、职称及其他资格条件;


  4、心理健康,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11月2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22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1月22日及以后出生);医学类具备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1月22日及以后出生)。


  6、定向到其他县(市)的2020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三)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或其他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


  7、近两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情况的人员;


  8、经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9、自本公告发布之日为黔南州内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或州内上述单位已办理录(聘)用手续的人员;


  10、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和截止2019年11月22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11、黔南州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或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不足一年的。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或经研究不宜聘用的人员。


  五、发布信息


  招聘简章确定后,通过长顺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gzcsx.gov.cn/)提前7个工作日发布招聘简章。


  六、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报名方式以当次发布的公告为准),报名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原则上报名截止至2020年内相关职位引进满额。拟报名人员可通过公布的用人单位联系电话及邮箱与用人单位联系,在规定日期到现场报名(现场招聘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请关注长顺县人民政府网)。


  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毕业证及学位证(2020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报名职位所需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同底彩色免冠照片4张,个人填报的报名信息表1份。


  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长顺县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表》本人相关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报考人员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考试、体检、考察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若不能到现场报名的人员,可将本人报名信息表、电子照片、报名所需各类材料扫描件等发送至用人单位电子邮箱,资格审查合格后,根据用人单位通知要求,再行带上所提供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审核合格的可参加面试(含试教或技能操作)。


  (二)资格审查


  县公开招录(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公布的人才引进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在任一工作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其中,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可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对各职位要求的专业范畴进行界定、对相近专业进行认定,经界定或认定符合该职位专业要求且经审查满足该职位其他资格条件的,相关人员可报名并参加面试(含试教或技能操作)。


  七、考试


  考试方式为面试(含试教或技能操作),面试分值满分100分, 每位考生面试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设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分值达不到合格分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对同一职位面试成绩末位并列的,现场招聘工作小组结合职位要求及综合素质研究决定选择更适合该职位的人员。


  考试时间及地点待定,考生请关注长顺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相关考试信息。


  八、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


  确定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人员,系应届毕业生的,分别与县相关招聘单位及毕业院校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由应聘人员本人提供);系往届毕业生和往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分别与县相关招聘单位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


  九、体检


  体检必须在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由县事招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事招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缺职位可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环节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凡进入体检、考察的招聘对象,体检、考察之前因无法联系或在规定的体检、考察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弃权。


  十、考察


  对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复审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


  考察工作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具体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本《简章》规定不受理报名情形之一的;


  3、不能按时提供考察依据的;


  4、有犯罪前科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5、有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


  6、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校规校纪;


  7、不符合急需紧缺人才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


  8、截止到2020年8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执(职)业资格证书及个人档案材料。


  十一、聘用审批


  经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公示合格的人员,由县人社部门按规定报批后行文安排工作,被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工资福利及相关保险事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到单位报到、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试用期未满自动离岗的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聘用人员实行5年服务期(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不得申请调出县外或参加县外的其它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出现违约按聘用合同相关约定和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纪检、监察人员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如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将取消考生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三、在招聘过程中,请考生密切关注在长顺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csx.gov.cn/)上公布的相关招聘信息,考生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考务机构联系不上考生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四、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长顺县公开招录(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十五、本《简章》由长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长顺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4—6822193


  监督电话:0854—6822576   0854—6826505


  附件:


  附件1  长顺县:贵州省长顺县2020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职位一览表.xlsx


  附件2   长顺县2020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信息表.xls


  长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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