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舟山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招聘8人公告

来源:舟山市人民政府-市人力社保局 2019-11-15 11:17:44
2019年下半年舟山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舟山职业技术学校舟山技师学院(筹)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公告(2019年39号)
 
  为进一步加大优秀教育人才引进力度,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快新区教育事业发展,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舟山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舟山职业技术学校 舟山技师学院(筹)决定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舟山职业技术学校、舟山技师学院(筹)是首批国家级重点职校、国家级中职示范学校、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国家“十三五”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基地、首批30所浙江省中职名校、浙江省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学校现占地面积330亩,有全日制教学班100余个,在校生近4000名,教职员工400余名。学校下设海洋工程部、港口机电部、港口物流部、海洋旅游部4个教学单位。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8名(招聘计划及报名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2019、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1月14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愿意履行教师义务;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学生,有献身教育事业的精神;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2020届毕业生还未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学校盖章确认的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
 
  (五)学历及专业等有关要求详见招聘计划(附件1);
 
  (六)留学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七)户籍不限。
 
  (八)已签订委培协议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需出具相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zsrls.zhoushan.gov.cn/。
 
  (二)舟山教育网:http://zsjy.zhoushan.gov.cn/。
 
  (三)舟山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zsjsxy.cn/。
 
  其中,舟山技师学院网站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六、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邮件报名和招聘点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邮件报名及资格初审
 
  邮件报名和资格初审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21日11:00。
 
  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妥《舟山职业技术学校 舟山技师学院(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表上的照片须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报名表》WORD版电子稿及报名所需佐证材料(详见现场报名所需材料,均须扫描成jpg格式) 一并打包发送邮件至指定邮箱(见附件1表格中),文件夹名称为“报考学校+报考岗位+考生姓名”。工作人员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告知应聘者初审结果、现场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要求。
 
  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邮件报名期限内的(11月21日11:00前),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二)招聘点现场报名
 
  时间:2019年11月23日上午8:30-11:30。
 
  地点: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第二、三教学楼(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现场报名所需材料,所有证件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
 
  2.本科、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
 
  3.留学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件、证明;
 
  4.《舟山职业技术学校 舟山技师学院(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见附件2);
 
  5.岗位需要的相关证明或证书;
 
  6.一寸彩照2张;
 
  7.报名人员也可携带能反映个人能力和业绩的相关资料,如获奖证书、职称证书等。
 
  (三)资格复审
 
  邮件报名的考生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提供现场报名时要求的材料(所有证件证书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
 
  (1)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11月23日上午8:30-11:30。
 
  (2)资格复审地点: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第二、三教学楼(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查由舟山市教育局和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相应资格。
 
  七、考试方法与时间
 
  (一)考试方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先面谈再结构化面试。面谈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专业素养,根据面谈成绩高低按照招聘计划数3倍确定进入结构化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结构化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面谈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二)考试时间
 
  2019年11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通畅。
 
  八、体检及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成绩相等时,则进行加试。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本次招聘工作中,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后再出现放弃或不合格情况的,不再递补。
 
  九、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技师学院网站、舟山市教育网和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
 
  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须在工作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解除聘用合同。
 
  十、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进行报名。
 
  (二)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市教育局反映。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及相关岗位咨询,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监督电话:0580-2600333。
 
  (四)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根据《关于对高等院校、公立医院试行编制备案制管理的通知》(浙编办发[2015]29号)文件精神,舟山技师学院(筹)已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
 
  舟山市教育局
 
  舟山职业技术学校 舟山技师学院(筹)
 
  2019年11月14日
 
  附件1:2019年下半年舟山职业技术学校 舟山技师学院(筹)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计划表。doc
 
  附件2:舟山职业技术学校  舟山技师学院(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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